女主又咋啦?不照样无法抵抗猫猫的魅力?
不用怀疑,林素雨就是它凭借实力拿下的又一个野生铲屎官!
苗长安得意的翘着尾巴,凑过去舔了舔那灵泉水。
嗯,好喝。
但跟它的灵液在本质上就不一样。
它的灵液就是最为纯粹的、由灵气凝结而成的液体,蕴含着大量精纯的能量,吸收起来温和快速,但若是体质不行,贸然服用太多,也会出现类似“虚不受补”的情况,所以,在普通的世界里,它都是把灵液稀释了使用。
但这灵泉水不一样。
里面蕴含的能量比灵液少得多了,它的特殊之处在于,蕴含着一种生机之力。
这生机之力堪称万能药,不仅能改善体质、疗伤治病,还能滋养灵植,强化法器……
总而言之,用途多多,有百利而无一害。
有点想要。
苗长安把灵泉水喝完,抬头看着林素雨,眼睛睁大,瞳孔变圆,头还微微歪着,张口就是软萌的夹子音:“呜~喵~~”
不仅如此,它还伸出两只白白的小山竹,轻轻在林素雨的胳膊上踩奶!
总而言之,等林素雨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主动给苗长安添了三次水了。
啊这……是谁被猫猫萌晕了?反正她不知道。
沉迷撸猫,差点连自己生病的事都给忘记了,林素雨赶紧喝了灵泉水,躺下休息的同时顺手还把苗长安抱到被窝里。
苗长安很配合的躺在林素雨的胳膊上——报酬都拿了,给野生铲屎官提供情绪价值,理所应当。
再说了,林素雨身边有灵气,待着也很舒服。
苗长安眯着眼睛开始“呼噜噜”,不一会儿,就真的睡着了。
………………
一觉睡到大天亮,苗长安睁开眼的时候,还有些懵。
猫咪睡觉时间长是不假,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浅眠状态,真正深睡眠的时间并不多。
但在昨天晚上,苗长安整整一夜,都是处于深睡眠的状态的。
它站起来抖了抖毛,又弓起脊背做了个拉伸,紧接着就伸了两个大家都熟悉的标准猫科动物特有的懒腰,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灵泉水果然是好东西!
它觉得整个身体都变得更加轻松灵活,就像是用久了的机器又被上油保养了一番,说不出的轻快利索。
看林素雨的样子,不仅喜欢猫,灵泉水肯定也不会少,它得多卖几回萌,彻底把这个铲屎官拿下才是。
从屋里出来,刘杏儿已经做好了早饭,和之前一样,苗长安的早餐是一个完整的蛋黄。
吃完蛋黄,苗长安决定,今天就出去狩猎,得让野生铲屎官见识一下自己的本事!
她有金手指又怎么样?想要正大光明的吃肉,还是得指望猫猫!
………………
苗长安跑出去狩猎了,林素雨又回了一趟知青点,把剩下的一些东西都搬了过来。
等一切都安顿好了,已经过去了大概两个小时。
她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浑身酸软的躺在炕上休息。
也终于能空出时间来考虑一下自己现在的情况了。
林素雨是昨天穿越过来的,原本的小姑娘已经高烧了好几天,最后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冬季。
林素雨原本是个普通的打工人,平时有空了,也会刷剧看小说。
结果,在一次出差的时候,遇到了飞机失事。
飞机掉落的时候,她眼前一黑,只觉得人生就此over,结果再睁开眼的时候,就成了七十年代的知青林素雨。
刚醒来的时候,她浑身软绵的很,头疼的几乎要爆炸,要不是有金手指在身,她也会步了原主后尘——外面大雪茫茫,家人远在千里之外,想要求医,也得顶风冒雪的走上三十多里路到了县上才有医院!
在晕倒之前,林素雨发现了自己的金手指:随身空间!
空间并不大,整体也就跟一个篮球场差不多,在空间正中央,是一个直径将近两米、深不过一尺的白玉小池塘。
当时林素雨都没考虑过会不会被人发现,直接灌了整整一杯灵泉水,这才感觉又活了过来。
——当然,天道的亲闺女怎么会被人发现呢?当时正好是中午,其他的知青都在外头吃午饭呢,谁也没发现林素雨的异常。
等到身体稍微好一点之后,林素雨也把原本小姑娘的记忆给理顺了,当场就破防了:她居然穿书了?!
她在等飞机的时候,闲着无聊就看了会儿小说,上飞机之前正在看一本年代小说,当时还感叹,书里一个出场没两三章就嘎掉的炮灰知青跟她同名呢!
结果,飞机失事,她也成了那个炮灰。
穿书就穿书吧,当炮灰也行,不管怎么说,她都还活着,还有金手指呢,未来可期。
林素雨很快接受了眼下的情况,就开始梳理原主的记忆和她看过的那点剧情了。
她看的那本小说,写的是农女逆袭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村里长大的姑娘,她爱上了一个知青,为了追求爱情,她和父母反目,结果,结婚没多久,爱人因为一个回城的消息迁怒并抛弃了她。
寒冷的冬季,那姑娘又冷又饿,实在没吃的了,就去地里找豆鼠子洞、去山里找松鼠藏起来的坚果。
有一次,她去山里的时候,遇到了一条离群的孤狼。
那狼也饿的不行,看到她之后,自然就把她当成了猎物。
她又冻又饿,武器也只是一把小铁铲,怎么打得过狼?
被狼咬伤之后,她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伤口上的鲜血滴落在她的手链上,金手指激活,她有了一个可以和后世时空进行交易的小商店。
商店有防护系统,直接电死了那条狼,而那条狼也成了她的第一件商品——就这样,绝地逆袭的大女主人生,就开始啦!
要是苗长安知道了,准得大为惊讶——感情这女主还不止一个呀!
五丫那边,居然也有金手指!它肯定又得抱怨天道不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