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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小说 >  时光杂记 >   夜枭衔火传

第一章 残灯蝶影

元德十七年冬,雪落长安城。

城西当铺掌柜李富贵的尸体被钉在自家门框上,掌心攥着半片焦黑的蝶形银饰。仵作掀开裹尸布时,围观者惊见死者咽喉被剜出铜钱大小的血洞,伤口边缘整齐得像被火漆烫过,却无半分灼烧痕迹——那血肉竟被人用锋利器物生生旋下,露出泛着青白的喉骨,血珠还在洞口凝而不落,冻成暗红的冰晶。

“这玩意儿……和上个月陈货郎的伤口如出一辙。”老捕头王顺蹲下身,指尖蹭过死者冻僵的眼皮。他腰间铁牌泛着冷光,身后新入行的小捕快宋砚正盯着墙上凝固的血痕发怔:那血迹呈扇形泼溅,却在离地面三尺处突然断了,像是有人在死者喉管破裂时,曾凌空托住过他的身体,指缝间漏下的血滴,在青石板上砸出深浅不一的凹痕。

二更梆子响过,宋砚揣着那半片银饰摸进了“听风楼”。这是长安城里最杂的地界,三教九流汇聚,他要找的人住在顶楼西厢房,窗棂上总挂着半串风干的七里香——那是江湖上人称“夜枭”的前朝遗孤沈三娘,据说她能从一枚碎银里看出主人的十道过往。

“蝶形银饰?”三娘指尖碾过银片边缘的暗纹,忽然抬眼,瞳孔在烛火下缩成细缝,“小宋捕头可知,这纹路是西域‘缠魂蝶’的画法?十年前,西域商队在戈壁遇劫,三十六人全被剜去咽喉,尸体上盖着的银蝶,与这半片分毫不差。”她腕间铜铃轻响,烛火突然诡异地晃了晃,映得她眼尾的疤痕泛着青白,“巧了,当年那批商队,正是给长安首富江家押送货物的。”

宋砚指尖微颤,银饰边缘的缺口硌进掌心,忽然想起义庄老妇临终前的呢喃:“你脖子上的红印……和我见过的戈壁火蝶一个样。”那时他不懂,此刻看着三娘锁骨下的半枚银蝶,喉间泛起铁锈味——原来所有血案,早在十年前就埋下了蝶形的伏笔。

第二章 江府夜宴

江府的寿宴在初七。

宋砚混在贺客里穿过九曲回廊,眼见江家老爷江承煜扶着发妻周氏款步而来。周氏面色苍白如纸,腕上戴着一对羊脂玉镯,笑时眼角微颤,露出袖口下青黑的静脉——那是常年浸在“蚀骨香”里的征兆。倒是侧室林姨娘打扮得花枝招展,怀里抱着五岁的幼子江明修,指尖时不时蹭过孩子腰间的银锁——那锁上的缠魂蝶纹路,与李富贵掌心的碎银严丝合缝。

“听说江家大公子至今未归?”宋砚凑近身旁的账房先生。对方立刻缩了缩脖子,眼神躲躲闪闪:“哎哟,您可别问了。大少爷三年前说是去西域采办货物,至今音信全无,夫人为此哭坏了身子,倒是林姨娘……”话没说完,席上突然传来瓷器碎裂声。林姨娘的幼子不知何时摔了筷子,捂着肚子满地打滚,嘴角涌出的黑血里混着未消化的七里香花瓣,在锦缎桌布上洇出狰狞的紫斑。

“有毒!”江承煜猛地掀翻桌案,鎏金酒壶滚落在地,酒液里浮着半片蜷曲的七里香。宋砚冲过去时,孩子已经没了气息,指甲缝里掐着块染血的布角——是从沈三娘衣襟上扯下的残片。他猛然抬头,正对上沈三娘站在游廊尽头的身影,她指尖捏着半朵花,唇形微动:“去江大少爷的旧居。”

江大少爷的院子早被锁了三年。宋砚撬开锁时,门后滚出个布满灰尘的木箱,箱底压着半卷西域地图,地图上用朱笔圈着“缠魂谷”,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字:“阿娘怕,蝶……吃人……”字迹稚嫩,像出自孩童之手,笔画间还嵌着暗红的斑点——那是干涸的血渍。最骇人的是箱底夹层,藏着十二枚蝶形银饰,其中一枚缺了边角——正是李富贵掌心那半片,缺口处还留着撕扯时带下的皮肉纤维。

月光透过破窗棂洒在银饰上,缺角处的血渍泛着青白,像只折翼的蝶,在尘埃里诉说着被埋葬的婴啼。宋砚指尖触到木箱内壁的刻痕,竟有行极小的字:“戊申年冬,蝶刑将至。”那是江大少爷的字迹,他记得江承煜说过,大少爷生于戊申年,可这“蝶刑”,究竟是何意?

第三章 骨殖生香

子时,义庄。

王顺对着陈货郎的骸骨叹气,指尖敲了敲泛黄的胸骨:“这小子生前爱赌,欠了李富贵不少银子,原以为是债务纠纷,现在看来……”他忽然顿住,借着火把光指着骸骨的颈椎骨,那里有道细如发丝的裂纹,像被极细的银丝勒断过,“可当初验尸时,脖子上明明只有那个血洞——你看这骨缝里的银屑,是缠魂蝶银饰碎渣嵌了进去。”

宋砚忽然想起江府幼子中毒时,林姨娘腕间的金镯子闪过的冷光。他连夜赶回江府,却见林姨娘的院子火光冲天。等众人扑灭大火,才发现她吊在房梁上,脖颈间缠着半卷烧剩的红绸,脚边散落着几页残纸,上面画着缠魂蝶,旁边写着:“承煜,当年你娶周氏时,可记得我在戈壁滩上替你挡过的那刀?明修是你的骨血,你却信她的‘克子说’……”

“胡说!明修分明是……”江承煜忽然住嘴,脸色惨白如纸。宋砚捡起残纸,发现背面还有行被指甲划破的血字:“周氏房里的香炉,藏着西域巫医的蛊。”

周氏的香炉里,凝着半块深褐色的香膏,凑近能闻到淡淡腐味,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金属腥。仵作验过后瞳孔骤缩,用银针刺出黑血:“这是‘蚀骨香’,常年闻着,会让气血溃烂成疮——你看这膏体里的银屑,不是普通银粉,是掺了西域毒矿的‘缠魂砂’,难怪中蛊者咽喉会生出蝶形暗疮,最后只需轻轻一剜……”他忽然指着香膏里的异物,“这是婴儿胎发,有人拿亲生孩子的精血来制蛊。”

宋砚盯着香炉里的胎发,忽然想起林姨娘幼子中毒时的惨状,胃里翻涌着恶心——原来最毒的蛊,从来不是西域巫药,而是人心底的贪婪。他忽然想起沈三娘说过的“夜枭食腐”,此刻看着香膏里的胎发,才懂那腐肉,原是人心。

第四章 夜枭折翼

沈三娘被绑在听风楼的房梁上时,宋砚才发现她腕间的铜铃里藏着银丝,每根银丝末端都淬着青黑的毒——那毒色与她锁骨下的半枚银蝶相映,像从蝶翅上刮下的磷粉。

“十年前,江承煜还是个走西域的商队小厮,他勾搭上西域头人的女儿,却为了娶周氏,联合林姨娘杀了头人一家。”三娘嘴角渗血,盯着宋砚腰间的铁牌笑,那笑里带着刺骨的冷,“你以为王顺为何总带你查案?当年戈壁劫案,他收了江家的银子,亲手把西域头人的遗孤扔进乱葬岗——那孩子脖子上,也有块蝶形胎记。”

窗外突然传来金铁交鸣。王顺带着一众捕快闯进来,刀尖指着三娘:“宋砚,这女人是前朝余孽,她想借你的手扳倒江家!”话音未落,江承煜带着护院冲了进来,却在看见三娘面容时猛然顿住,喉结滚动着吐出几个字:“你……你不是死了?”

三娘扯断银丝,指尖抵住江承煜咽喉,银丝刺破皮肤的瞬间,竟流出黑紫色的血——那血珠落在银蝶上,腾起细微的青烟。“当年我娘替你挡刀时,你说会照顾我一辈子。可你转头就娶了周氏,还把我卖到听风楼,让我看着你和别的女人生儿育女。”她扯开衣领,锁骨下方嵌着半枚银蝶,边缘的缺口与江大少爷木箱里的银饰严丝合缝,“知道为什么死的都是和你沾边的人吗?因为你儿子江明修,根本是我和你生的孽种——周氏怕他抢了嫡子的位子,所以逼我用银丝剜了那些知道秘密的人,包括他。”

“不可能!明修是我和林姨娘的儿子!”江承煜怒吼。但话音未落,林姨娘的尸身被抬了进来,仵作从她发间取出半枚银蝶——与三娘的那半,恰好拼成完整的缠魂蝶,而银蝶内侧刻着小字:“戊申年冬,戈壁产女。”

江承煜盯着银蝶上的字,忽然踉跄着后退,撞翻了身后的烛台,火苗舔过他的衣角,却烧不化他脸上凝固的惊恐——原来他护了十年的“儿子”,竟是个被掉包的女婴。他忽然想起周氏说过的“克子说”,想起林姨娘临终前的血书,喉间泛起腥甜:“不……不是我……是头人诅咒……蝶刑……”那声音里带着颤抖,像极了十年前在戈壁听见夜枭啼叫时的恐惧。

第五章 真相噬心

天快亮时,周氏被押进了京兆府。她跪在地上,指尖无意识地抠着青砖,腕间玉镯碎成两半,露出皮下爬满的青黑纹路——那纹路形如蝶翅,正是“蚀骨香”与缠魂砂毒发的征兆。

“江承煜当年娶我,不过是图我爹的官位。他在西域有个外室,还生了孩子,那孩子带着缠魂蝶银饰,会分走江家所有财产……”她忽然笑起来,笑声尖厉如夜枭啼血,“所以我让人给江承煜下了蚀骨香,逼那个外室用银丝杀人——她以为杀了李富贵、陈货郎,就能让儿子当上江家嫡子,却不知道,我早就把她的儿子和林姨娘的女儿掉包了!”

宋砚猛地想起江府幼子中毒时,林姨娘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儿”——原来从始至终,两个女人都在为一个根本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流血。林姨娘护着的“儿子”,其实是周氏为了稳住江承煜而掉包的女婴,而真正的江家血脉,早已在十年前的戈壁劫案中被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最后一缕烛火熄灭前,沈三娘望着宋砚后颈的蝶形胎记,忽然轻声说:“你知道吗?当年那个被掉包的孩子,本该是西域头人的外孙,却被扔进义庄,成了替江家擦血的捕快。而我……”她咳嗽着吐出黑血,指尖划过宋砚后颈的印记,“我娘抱着我逃出火海时,江承煜以为我是头人女儿,用银蝶剜了她的咽喉,却不知道,真正的头人血脉,藏在你娘怀里——她才是头人的亲生女儿,而你,是我表哥。”

宋砚指尖一颤,忽然想起自己从小在义庄长大,唯一的信物是半枚银蝶,而那银蝶的纹路,与沈三娘锁骨下的银蝶、江大少爷木箱里的银饰,竟同属西域头人一脉。原来他不是孤儿,而是被仇人斩断血脉的遗孤,从被王顺捡回来的那天起,就成了江家棋盘上的活棋子,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因秘密被杀,却不知自己才是秘密本身。

窗外,第一声鸡鸣响起,长安城的雪还在下。有人扫开义庄门前的积雪,却没注意到,墙角的七里香下,埋着半枚碎成齑粉的银蝶——那是所有秘密的起点,也是人性最深处,永远无法被雪覆盖的,血淋淋的疮疤。

第六章 蝶影惊痕

宋砚盯着镜中后颈的红色胎记,指尖触上去时,皮肤下仿佛有火在烧——那是块蝶形的淡红印记,边缘蜷曲如缠魂蝶的翅脉,与江大少爷木箱里银饰上的纹路分毫不差。他想起沈三娘被捕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喉间泛起铁锈味:原来自己的“捕快梦”,不过是仇人编织的牢笼,每一次查案,都是在替江家掩盖血迹。

子时三刻,宋砚揣着半枚银饰摸到听风楼旧址。这里已被查封,墙角的七里香却被人新剪过,花茎下压着片带血的布条,上面画着西域头人的图腾——还有一行用指甲刻进布纹的字:“王顺的账本在城西土地庙香案下。”

土地庙的香灰里,果然藏着本油皮账本。宋砚借着火折子翻开,墨迹褪得斑驳,却在“元德七年腊月”那页赫然看见“江承煜付银三百两,戈壁事了”的记载。字迹旁歪扭地画着个襁褓中的孩子,襁褓角绣着缠魂蝶——和他从小贴身带着的襁褓残片,竟出自同一双手。

“不愧是我亲手养大的小子,倒比当年的江承煜聪明些。”阴鸷的声音从梁上传来。宋砚抬头,见王顺抱着刀柄蹲在椽子上,铁牌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刀刃上还凝着未干的血珠,“当年江承煜杀了西域头人一家,抢了金矿地图,怕头人的遗孤流落民间坏他大事,便让我在戈壁找个差不多大的孩子掉包——正巧遇见你娘冻死在雪地里,你脖子上的胎记,可不就是天赐的‘替死符’?”

宋砚握账本的手青筋暴起:“所以你把我带回义庄,养大了塞进衙门,就是为了替江家盯着案子?李富贵、陈货郎的死,你早就知道真相,甚至……”他忽然想起陈货郎骸骨里的银屑,“你亲手参与了杀人?”

王顺跳下来,刀尖抵住他咽喉:“聪明人不该问太多。当年江承煜给了我后半辈子的富贵,如今他儿子死了,你这‘冒牌大少爷’若想活下去……”话未说完,庙门突然被狂风撞开,漫天七里香花瓣灌进来,沈三娘扶着门框踉跄而入,腕间银丝已缠上王顺脖颈——她胸口插着半截断刀,却硬是从牢里逃了出来,指尖还攥着半枚银蝶碎片。

“王捕头忘了,西域巫医的‘龟息散’能闭脉假死。”三娘指尖发力,银丝嵌入王顺皮肉,带出成片的溃烂血肉——那血肉下,竟隐约可见蝶形的青黑纹路,“你以为江承煜真会留你?他今早刚让人往你酒里下了‘蚀骨香’——和当年你帮他给周氏下的毒,一模一样。”

王顺瞳孔骤缩,忽然剧烈咳嗽起来,指尖蹭过嘴角时,竟带下整块溃烂的血肉——正如李富贵死时的惨状。他惊恐地看向宋砚,却见宋砚已将银饰按在账本的蝶形印记上,两块碎片严丝合缝,露出夹层里半张残图:正是缠魂谷金矿的入口,而图上标注“枭巢”的位置,画着密密麻麻的孩童骸骨。

风雪从破窗灌进来,吹乱宋砚额前的发,他盯着图上的孩童骸骨,忽然想起沈三娘说过的话:“夜枭吃的不是腐肉,是人心。”而王顺的血,正滴在“枭巢”二字上,晕开暗红的圈。王顺临死前扯住他的衣角,沙哑道:“江承煜怕的不是金矿……是头人说的‘蝶刑追血脉’……他以为掉包孩子就能躲掉……可银蝶里的毒砂,早把我们都变成了活死人……”

第七章 双枭合谋

江府地牢里,周氏盯着宋砚胸前露出的襁褓残片,忽然发出尖利的笑,指甲深深掐进掌心:“果然是那个贱人生的孽种!当年我让人把你扔去戈壁喂狼,竟被这老狗捡了回来……你知道吗?你娘临死前还抱着你求我放过,可江承煜说,留着你就像留着根刺——所以他让王顺把你换成林姨娘的儿子,那个丫头片子!”

宋砚浑身血液仿佛冻住:“什么?明修……是女的?”

“哼,林姨娘哪有本事生儿子?”周氏眼里闪过怨毒,嘴角扯出扭曲的笑,“她当年在戈壁怀了江承煜的孩子,生下来却是个女娃,怕失宠便求我隐瞒。我趁机让人把她的女儿和你的襁褓对调,对外宣称是‘嫡子早夭,庶子承欢’——可笑她到死都以为明修是自己的骨血,却不知道,她护着的,不过是个替你去死的‘冒牌货’!而真正的江家嫡子……”她忽然盯着宋砚的胎记,“早就被你娘藏进了义庄,等着回来索命。”

地牢外忽然传来惨叫。沈三娘拖着浑身是血的江承煜闯进来,银丝穿过他的肩膀,将他钉在石墙上。江承煜抬起染血的脸,盯着宋砚的胎记,忽然笑了,笑声里带着癫狂:“像,太像你娘了……当年她抱着你跪在我面前,说只要我放过你,她就把缠魂蝶的秘密告诉我。可你知道吗?那秘密从来不在银饰里,而在……”他忽然剧烈抽搐,嘴角涌出黑血——沈三娘已将“蚀骨香”的毒粉塞进了他嘴里,那毒粉里混着细碎的银砂,在他口腔里腾起淡蓝色的烟。

“在头人传给女儿的胎记里。”三娘替他说完,扯开自己的衣领,锁骨下方的银蝶旁,竟也有块淡红的蝶形印记,比宋砚的更艳,更妖冶,“我才是西域头人的亲生女儿,当年被你娘抱着逃出火海,却亲眼看见江承煜用银蝶剜了她的咽喉。他以为杀了所有人,就能独占金矿,却不知道,头人一脉的胎记,只有亲生血脉相触,才能显出地图全貌——而你,是我唯一的血亲。”

她握住宋砚的手,将他的指尖按在自己的胎记上。奇迹般地,两块淡红印记渐渐相融,在皮肤上浮现出细密的纹路——那不是金矿地图,而是三十六具骸骨围成的圆圈,中央标注的“枭巢”里,画着无数孩童的剪影,每个剪影胸前都嵌着缠魂蝶银饰。宋砚看着自己与三娘交叠的手,忽然想起十年前戈壁的那场大火,原来血脉里的印记,从来不是祝福,而是刻进骨头的诅咒。江承煜濒死时忽然嘶吼:“头人说过……染指枭巢者,子孙必受蝶刑……我没杀孩子……是他们自己……被银砂啃食了心……”话未说完,便被血沫堵住了喉咙,喉间却还在呢喃,“蝶刑不是罚……是心的镜子……”

第八章 枭巢泣血

正月十五,缠魂谷。

狂风卷着黄沙,将谷口的“江”字旗撕成碎条,每片碎布上都沾着暗红的沙粒——那是被血浸透后晒干的戈壁沙,混着缠魂砂的细粉,吹在脸上像无数小银蝶在叮咬。宋砚跟着沈三娘走进谷底,眼前是累累白骨,三十六具尸骸围成圆圈,每具骸骨的咽喉都有铜钱大小的血洞,胸前嵌着完整的缠魂蝶银饰,其中一具骸骨的腕骨上,戴着半枚铜铃——和沈三娘腕间的一模一样。

“江承煜当年骗他们说‘献蝶保命’,却在拿到银饰后杀人灭口。”三娘蹲下身,指尖拂过一具骸骨的头骨,那里有道婴儿拳头大小的凹陷,“这是我阿娘的骸骨,她到死都攥着给我缝的襁褓残片,上面绣着缠魂蝶的图腾……而你娘,是她的陪嫁丫鬟,为了护我,被江承煜当成‘头人女儿’,当着我的面剜了咽喉。”

宋砚忽然想起江大少爷木箱里那行稚嫩的字:“阿娘怕,蝶……吃人……”原来那是当年只有三岁的沈三娘,躲在母亲尸体后写下的最后记忆。而他一直以为的“义庄孤儿”身份,不过是江承煜为掩盖罪行编造的谎言,他的亲生母亲,早在十年前就为保护真正的头人血脉,死在了缠魂蝶银饰之下——那银饰里的缠魂砂,此刻正从骸骨缝隙里漏出,在黄沙上画出细碎的蝶形纹路。

“知道为什么叫‘夜枭衔火’吗?”三娘站起身,从怀里掏出枚燃烧的火折,投向谷底深处——黑暗中忽然腾起无数光点,竟是密密麻麻的夜枭巢,每个巢穴里都藏着银蝶、黄金,还有孩童的襁褓,襁褓上绣着的缠魂蝶,在火光中仿佛活了过来,振翅时抖落的不是羽毛,而是细碎的人骨。“夜枭是食腐鸟,就像这些靠血腥发家的人——江承煜、王顺、周氏,他们叼着别人的骨头往上爬,把孩子当成权力的筹码,把鲜血当成财富的钥匙。”

远处忽然传来马蹄声。哲石带着一众捕快闯进来,却在看见谷底骸骨时脸色大变——他腰间的铁牌边缘刻着西域文字,正是当年头人亲卫的标志。他盯着沈三娘,声音发颤:“当年我亲眼看见你娘把你塞进她怀里……头人说过,双生蝶印,必有一亡——可你们竟都活下来了。”他忽然咳血,掌心摊开,竟是半枚婴儿乳牙,“这是明修的乳牙,她不是江承煜的女儿,是林姨娘捡的弃婴,却被周氏当成了替死鬼——而真正的头人血脉,一直在用自己的血,洗清别人的罪。”

话音未落,江府的护院已举着火把冲进来,想烧毁骸骨掩盖证据。沈三娘冷笑,松开了攥着火折的手——无数夜枭被火光惊起,翅膀卷着火星扑向黄金堆,藏在金箔下的易燃香料腾地燃烧,瞬间将谷底变成火海。江承煜的亲信们在火中惨叫,皮肤被烧得剥落,露出底下蠕动的青黑血脉——那是缠魂砂毒发的征兆,他们的血肉里,早已混着银砂,在高温下发出滋滋的响声。

宋砚看见,那些骸骨在火光中仿佛动了起来,它们戴着的缠魂蝶银饰,在烈焰中熔成银色的泪,滴进黄沙里,与三十六具尸骸下的血迹混在一起,凝成一块巨大的血珀。而沈三娘的身影在火中渐渐模糊,她最后一次蹲下身,将半枚银蝶碎片塞进一个布偶里——那是个五六岁小女孩遗落的布偶,胸前绣着半只缠魂蝶。“替我把它交给光里的人。”她对宋砚笑,指尖划过小女孩的发梢,“夜枭终会熄灭,但蝶形的光,会永远留在雪地里。”

终章 雪落无痕

三个月后,长安城换了新捕头。

宋砚站在义庄门前,看着沈三娘留下的半串七里香发呆。她在火海里消失了,只留下封信,信纸上染着三块蝶形血迹:“别找我,夜枭属于黑夜,而你该替那些白骨,在光里活下去。但记住,只要黄金还在,欲望就会孵出新的夜枭,衔着火星,继续啃食人心——可你要知道,火星也能点燃七里香,让血地里长出新的花。”

他摸了摸后颈,胎记已淡得几乎看不见,却在阴雨天气里隐隐作痛——那是血脉里的疤痕,永远不会愈合。义庄后的七里香开了又谢,他将半枚银蝶埋在花根下,却发现泥土里早已埋着无数碎银——原来多年来,每个死在缠魂蝶下的人,都在这里留下了血与泪的印记,而银蝶的碎渣,早已和七里香的根须缠在一起,分不清是毒,还是解药。

雪又下起来了。宋砚听见街角传来孩童的啼哭,转身时,看见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抱着布偶站在雪地里,布偶胸前绣着半只缠魂蝶——和当年林姨娘给“明修”的那只一模一样。小女孩抬起脸,眼尾竟有块淡红的胎记,像只尚未展翅的夜枭。

他忽然想起周氏临死前的疯话:“这城里还有多少个‘宋砚’‘沈三娘’?只要黄金还在,夜枭就不会死……”风雪掠过他的眼角,竟带着细微的灼热——那是眼泪冻成的冰碴,混着戈壁吹来的沙,落在长安城的青石板上。远处,新挂的灯笼在风中摇晃,映着“京兆府”的匾额,泛着冷冷的光,而地下深处,缠魂谷的黄金仍在沉睡,等待下一只夜枭衔着火折,唤醒那些被鲜血浸透的真相。

宋砚蹲下身,替小女孩拂开额前被雪打湿的头发,指尖触到她眼尾的胎记,忽然想起沈三娘的信——原来有些诅咒,会在血脉里轮回,而有些真相,永远藏在雪下的黑暗里,等着被火光撕开。小女孩忽然指着他的后颈,奶声奶气地说:“哥哥的蝴蝶,和我的好像呀。”

他忽然笑了,笑得眼眶发涩。雪越下越大,七里香的花瓣被风吹进义庄,落在他埋银蝶的地方。远处传来夜枭的啼叫,却不再是记忆中的阴森——那声音穿过风雪,竟带着几分释然的苍凉。他知道,夜枭会继续衔着火折飞翔,但至少此刻,他能替那些白骨,在雪地里种下一朵不带血的七里香——就像沈三娘塞进布偶里的银蝶碎片,那不是诅咒的延续,而是让后人记住:所有的鲜血,都不该被遗忘,所有的欲望,都不该吞噬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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