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叔公沈沧海定下了“隐忍积蓄,曲线救国”的长期战略之后,林晓晓和沈炼(沈默)便暂时在悦来老店这个沈家在京城的秘密据点安顿了下来。
虽然心中对沈家蒙受的奇冤和太师李辅的滔天罪行充满了愤怒和复仇的渴望,但林晓晓也知道,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要想在京城这个龙潭虎穴般的地方,与一个权倾朝野的庞然大物抗衡,就必须先站稳脚跟,发展自己的势力!
而对于林晓晓来说,最擅长,也最直接有效的“发展势力”的方式,自然就是做生意!赚钱!
她要将她的“林氏良品”,也在这个繁华的帝都,打响名号!她要用那些来自杏花村的、独一无二的“神仙物产”和她脑海中那些层出不穷的“商业奇思”,来征服京城百姓的味蕾和钱袋!
更重要的是,她要通过商业上的成功,来积累财富,拓展人脉,提升声望,为后续推广“金刚霸王薯”和嗯,与太师李辅的“终极对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往往很骨感。
京城,毕竟是天子脚下,寸土寸金之地。要想在这里盘下一间称心如意的铺面,其难度远超林晓晓的想象!
悦来老店虽然隐蔽安全,但毕竟位置偏僻,门面也太小,根本不适合用来作为“林氏良品”在京城的旗舰店。
于是,在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林晓晓便和沈炼(沈默)、孙伯(悦来老店掌柜,如今已是林晓晓在京城的得力助手和“情报总管”)一起,开始在京城的大街小巷,寻觅合适的铺面。
他们先是去了京城最繁华的几条商业主街——比如正对皇城的朱雀大街,比如商贾云集的东市西市,再比如那些王公贵族们最爱光顾的“销金窟”——烟花柳巷(当然,林晓晓只是路过,顺便“考察”一下这里的“高端消费市场”)。
这些地方的铺面,自然是气派非凡,人流如织,但也价格高昂得令人咋舌!
随随便便一间看起来不起眼的小门面,一个月的租金,都要数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若是想盘下来,更是没有几千上万两银子,想都别想!
而且,这些黄金地段的旺铺,大多都掌控在那些嗯,背景深厚、势力庞大的皇亲国戚、勋贵世家、或者与宫中某些“大人物”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皇商”手中。寻常人等,即便是捧着金山银山,也未必能买得到!
林晓晓虽然也算是小有积蓄,但在这种“天价”铺面面前,也只能望“铺”兴叹,望洋兴叹。
“乖乖!这京城的铺子,简直是用金子堆起来的啊!”林小树(他也跟着一起来了,美其名曰“帮姐姐参谋参谋”,实则是想来京城开开眼界)看着一家装潢得金碧辉煌、门口还站着两排身着统一服饰、手持拂尘的呃,看起来像是“太监”的伙计的“御用点心铺”,忍不住咋舌道。
“京城米贵,居大不易啊。”孙伯也捋着他那两撇八字胡,摇头晃脑地感慨道,“林姑娘,依老朽看,咱们还是先去那些相对偏僻一些的街巷看看吧。虽然人流量少了点,但租金也便宜,风险也小一些。”
林晓晓点了点头,也觉得孙伯说的有道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她虽然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但也不能一开始就太过好高骛远。
于是,他们又将目光投向了一些嗯,位于二三线商业街区,或者一些正在兴起的新兴市场的铺面。
这些地方的铺面,价格倒是相对“亲民”了一些,但问题也不少。
要么,是位置太过偏僻,人迹罕至,根本没什么客流量。
要么,是铺面本身格局不好,阴暗潮湿,或者年久失修,破败不堪。
要么,就是周围的“邻居”不太友好,比如旁边开着棺材铺、寿衣店,或者干脆就是某个“三教九流”聚集的是非之地。
林晓晓一连看了好几天,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却始终没有找到一处真正让她满意的铺面。
就在她为此事感到有些焦头烂额,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京城创业计划”是不是有些异想天开的时候,一个嗯,略显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机会”,悄然降临了。
这日,她正带着沈炼(沈默)和孙伯,在京城南城一个名为“百工坊”的手工艺品交易市场闲逛(她想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淘到一些有特色的包装材料,或者结识一些手艺精湛的工匠师傅)。
突然,她的目光,被不远处一个嗯,看起来有些“与众不同”的铺面吸引住了。
那是一间两层高的独立小楼,青砖黛瓦,飞檐斗拱,门面虽然不大,但却透着一股子古朴雅致、低调奢华的气息。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铺面的大门,竟然紧紧关闭着!门楣上,也没有悬挂任何招牌,只在门口的石阶旁,立着一块半旧不新的木牌,上面用潦草的字迹写着——“此铺呃,看心情出让或出租,非诚勿扰,非嗯,顺眼之人勿扰!”
这这是什么奇葩的“招租广告”?!
林晓晓看得是哭笑不得,心中却也升起了一丝浓浓的好奇。
能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拥有这么一间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独立铺面,而且还用如此“任性”的方式来招租,这铺子的主人,想必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吧?
“孙伯,”林晓晓指着那间紧闭着大门的铺面,问道,“您知道这家铺子是什么来头吗?”
孙伯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眉头微微一蹙,沉吟了片刻,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林姑娘,这家铺子说起来,倒也有些来历。据说啊,它以前是前朝一位告老还乡的大学士的产业。后来大学士过世了,家道中落,子孙不肖,才将这铺子呃,几经转手,最后落到了如今这位主人的手中。”
“那如今这位主人,又是何方神圣呢?”林晓晓追问道。
孙伯的脸上,露出一丝嗯,既敬畏又有些古怪的表情,声音也压得更低了:“如今这位主人可了不得!他他据说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小皇子——宁王殿下的呃,一个远房表亲的一个不成器的纨绔子弟!”
宁王殿下的远房表亲的纨绔子弟?!
林晓晓听得是一头雾水,这关系也太绕了吧?!
“简单来说,”孙伯看出了她的疑惑,干咳一声,解释道,“就是一个仗着自己跟宁王殿下沾亲带故,平日里在京城横行霸道、不务正业、败家败得理直气壮的顶级纨绔!”
“这位纨绔公子,姓魏,单名一个‘嚣’字,人称‘魏大少’。他平生呃,没什么正经爱好,就喜欢收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或者心血来潮地,开个什么铺子,玩票似的经营几天,腻了就关门大吉,或者干脆就直接盘给别人。”
“这间铺子,就是他前阵子心血来潮盘下来的,原本是想开个嗯,据说是专门卖‘西域宠物’的铺子(比如波斯猫、汗血马之类的),结果还没等开张呢,他又迷上了斗蛐蛐,就把这铺子给撂在一边了。前几日才想起来,便随手写了那么个‘招租启事’,挂在了门口。”
孙伯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林姑娘,老朽还是得提醒您一句。这位魏大少,虽然只是个纨绔子弟,但他毕竟与宁王殿下沾着亲。而且,他为人极其乖张任性,喜怒无常,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他,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林晓晓听完孙伯的介绍,心中也是哭笑不得。
没想到,这京城里,竟然还有如此奇葩的“新贵”!
不过她转念一想,眼中却又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
纨绔子弟?喜怒无常?喜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这或许也是一个机会呢?
她林晓晓手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又能让人“欲罢不能”的好东西啊!
比如那香辣过瘾的辣椒酱?那酸甜可口的番茄酱?那金黄酥脆的炸薯条?还有那些即将成熟的、在这个时代前所未见的西红柿、花生、甚至是她那宝贝的“金刚霸王薯”?!
如果能用这些东西,去“投其所好”,说不定还真能从这个“顶级纨绔”手中,盘下这间位置和格局都堪称完美的旺铺呢!
想到这里,林晓晓的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她对着孙伯微微一笑,说道:“孙伯,多谢您的提醒。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位魏大少或许会是我们的一个‘贵人’呢?”
她顿了顿,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走!咱们就去会会这位喜欢‘看心情’的纨绔新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