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与那位“看心情”的魏大少魏嚣,就“百工坊”铺面转让和嗯,未来的“仙家果蔬”及“秘制零食”长期供应事宜,达成了“友好而深入”的“战略合作协议”之后,林晓晓在京城的日子,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顺风顺水”起来了?
至少,在盘下铺面和初步安顿方面,是如此。
魏大少果然是个“说到做到”(尤其是在涉及到“吃”和“玩”的事情上)的纨绔子弟。第二天一早,他便派人送来了铺面的房契地契,以及一大堆据说是他从宫里“顺”出来的、或者从各地搜罗来的、在他看来已经“玩腻了”的“奇珍异宝”(比如几块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波斯地毯、几件造型古怪的西洋座钟、甚至还有一只据说是能“预测天气”但实际上只会“嘎嘎”乱叫的白毛乌鸦?!),权当是提前预付的“果蔬定金”和嗯,对林晓晓这位“新晋知音”的“小小敬意”。
林晓晓看着那些堆满了半个院子的“奇珍异宝”,也是哭笑不得,心中暗道:这位魏大少,还真是人傻钱多,品味独特啊!
不过,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林晓晓自然是却之不恭,照单全收了。那些地毯座钟什么的,正好可以用来装饰她即将开张的“林氏良品”京城旗舰店,增添几分“异域风情”和“高端品味”。至于那只会嘎嘎乱叫的白毛乌鸦嘛嗯,或许可以养在后院,当个“看门神鸟”,也挺别致的?
而魏大少承诺的,要安排林晓晓与他那位权势滔天的舅舅——宁王殿下“偶遇”的事情,也进行得异常顺利。
就在林晓晓盘下铺面的第三天,魏大少便派人送来了一张嗯,制作精美、散发着淡淡墨香的请柬。
请柬上说,三日之后,宁王殿下将在其位于京城西郊的皇家别院——“畅春园”内,举办一场小型的“赏花品茗雅集”,邀请京中一些嗯,与他私交甚笃的王公贵族、文人雅士、以及一些他比较“看得上眼”的“青年才俊”,一同前往,共赏初夏美景,品茗论道,吟诗作赋。
而林晓晓和沈炼(沈默),则作为魏大少的“至交好友”和嗯,“在农桑园艺方面颇有心得的民间奇人”,也荣幸地,收到了这份分量十足的邀请函!
“畅春园雅集?!”林晓晓看着手中那张烫金的请柬,心中也是一阵激动和小小的紧张。
她知道,这就是魏大少为她精心安排的,与宁王殿下“不期而遇”的绝佳机会!
成败在此一举!
三日之后,畅春园。
这座位于京城西郊的皇家别院,果然名不虚传。园内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奇花异草,争奇斗艳。假山流水,曲径通幽,一步一景,美不胜收。空气中弥漫着各种花草的芬芳和嗯,一丝皇家园林特有的威严与奢华。
今日的畅春园,更是冠盖云集,衣香鬓影。
受邀前来的,无一不是京城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身着蟒袍玉带的王公郡主,有峨冠博带的朝廷大员,有才华横溢的青年俊彦,也有一些打扮得花枝招展、试图借此机会攀龙附凤的名门闺秀和嗯,风尘美姬?
林晓晓今日也特意打扮了一番。她依旧是一身素雅的浅色衣裙,但料子却是李府贵夫人特意送来的、上等的苏杭云锦,剪裁得体,更显得她身姿窈窕,气质如兰。发间,依旧是那支沈炼(沈默)亲手雕刻的乌木梅花簪,简单却不失雅致。脸上略施薄粉,眉如远黛,唇若樱桃,那份由内而外散发出的自信从容和嗯,一点点“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独特韵味,让她在一众浓妆艳抹、珠光宝气的贵妇小姐之中,反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沈炼(沈默)则依旧是一身低调的黑色劲装,如同最忠诚的影子一般,寸步不离地守护在林晓晓的身旁。他那冷峻的面容和挺拔的身姿,以及那双深邃锐利、不怒自威的眸子,也吸引了不少嗯,胆子比较大的名门闺秀和江湖侠女的爱慕目光?(当然,这些都被沈炼(沈默)那“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给无情地冻了回去。)
魏大少魏嚣,今日更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穿得那叫一个花枝招展,招摇过市!他一会儿拉着林晓晓,向那些平日里与他称兄道弟的纨绔子弟们,炫耀自己新结识的这位“能种出神仙果蔬的林妹妹”;一会儿又凑到他那位看起来威严无比、不苟言笑的舅舅——宁王殿下身边,添油加醋地讲述着“金福薯”的各种神奇功效和嗯,林晓晓那些“惊世骇俗”的“农业宏论”。
宁王殿下,年约四旬,身着一袭绣着暗金龙纹的紫色王袍,面容清瘦,眼神深邃,不怒自威。他虽然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品着香茗,听着魏嚣的“胡言乱语”,但那双深邃的眸子里,却时不时地会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好奇和探究?
终于,在雅集进行到一半,众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也渐渐热烈起来的时候,魏大少觉得时机成熟了!
他清了清嗓子,对着宁王殿下,大声说道:“舅舅!舅舅!您不是一直为我大周朝的粮食问题而忧心忡忡吗?外甥我啊,最近可是给您寻摸到了一个能解您燃眉之急的天大的宝贝!”
他这话一出,整个雅集会场,都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宁王殿下也微微抬起眼帘,看着自家这个不着调的外甥,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淡淡地问道:“哦?是何宝贝?竟能解本王的燃眉之急?”
“嘿嘿!舅舅您请看!”魏大少得意洋洋地一挥手,早已等候在一旁的林晓晓和孙伯等人,便抬着几个用红布严严实实盖着的巨大无比的嗯,看起来像是“贡品”一般的托盘,缓缓地走到了宁王殿下的面前!
“舅舅!各位大人!各位才子佳人!”魏大少的声音,因为兴奋而显得有些尖锐,“今日,就让我外甥,为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来自杏花村的旷世神物——金!刚!霸!王!薯!”
随着他话音落下,红布猛然揭开!
下一秒
全场再次鸦雀无声!
所有的人,都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般,目瞪口呆地,看着托盘之上那些嗯,个头堪比冬瓜,形态饱满圆润,散发着淡淡泥土清香的巨型“土疙瘩”!
以及旁边那些用这些“土疙瘩”制作而成的、金黄酥脆的炸薯条、细腻绵滑的薯泥羹、香甜软糯的薯糕、还有那两小碟颜色鲜艳、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秘制酱料!
这这是什么东西?!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那个亩产两万多斤的“神薯”?!
宁王殿下的眼中,也瞬间迸发出了难以置信的精光!
他知道,自己这个不着调的外甥,平日里虽然喜欢胡闹,但在这种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上,是绝不敢信口开河的!
看来这个林晓晓,和她培育出来的这个“金刚霸王薯”,真的不简单啊!
就在众人还沉浸在这巨大的震惊之中,尚未回过神来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带着几分轻蔑和质疑的声音,却突然从人群中响了起来:
“哼!不过是些个头大了点的寻常薯芋罢了!产量再高,又能如何?此等粗鄙之物,难登大雅之堂!若是用来充当军粮民食,恐怕还会有损我大周天朝的体面吧?!”
说话的,是一个身着绯红色官袍,面容阴鸷,眼神中带着几分倨傲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敌意的中年官员。
林晓晓的目光,微微一凝。
她认得此人!
他便是当朝兵部尚书,太师李辅的得意门生和最忠实的走狗——宋!之!问!
他竟然也在这里?!而且一开口,便直接将矛头,指向了她的“金刚霸王薯”?!
看来,这场“鸿门宴”,比她想象的还要精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