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世的清晨带着湿润的水汽,阳光透过总统套房的落地窗。
沈月坐在梳妆镜前,指尖轻轻拂过脸颊。
三天前还红肿的皮肤,此刻已经恢复得光滑细腻,连手腕和脚腕的淤青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淡淡的药膏清香。
“这药膏也太神奇了吧,一点痕迹都没留。”
沈月对着镜子转了转脸,嘴角忍不住上扬。
这三天,护士每天准时来换药,连饮食都按 “清淡消肿” 的标准安排,她恢复得比预期快多了。
她打开化妆包,挑了支浅粉色的口红,轻轻涂在唇上。
今天是研学的最后一天,大家要去苏黎世湖和圣母大教堂打卡,还要拍大合照,她可不想因为缺席留下遗憾。
刚化完妆,门外就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沈月起身开门,正好碰到顾承泽。
他穿着白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头发还带着未干的水汽,看到她,眼神瞬间柔和下来。
“醒了?身体还有不舒服的地方吗?”
“没有啦,你看。”
沈月转了个圈,身上的浅蓝色连衣裙裙摆轻轻扬起。
“药膏效果超好,一点痕迹都没了,今天肯定能好好拍照。”
顾承泽的目光落在她脸上,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和浅粉色的唇,喉结不自觉地动了动。
“嗯,恢复得很好。先去客厅等会儿,我让酒店把早餐送过来。”
“好!”
沈月蹦蹦跳跳地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景色。
远处的雪山在阳光下泛着银光,近处的街道上已经有了行人,一切都显得格外清新。
十分钟后,酒店服务员推着餐车走进来,上面摆着全麦面包、煎蛋、热牛奶,还有一小碗水果沙拉。
“顾总特意交代,早餐要清淡又有营养,沈小姐慢用。” 服务员笑着说。
沈月心里一暖。
这时,顾承泽走过来,坐在她对面,拿起叉子帮她切煎蛋。
“慢点吃,别着急,离集合时间还早。”
“知道啦。”
沈月拿起面包,咬了一口,心里却有点甜。
这三天,顾承泽虽然每天早上都要去忙工作,但晚餐总会准时回来,陪着她一起吃,还会盯着她把碗里的汤喝完。
有时候她吃得少,他还会假装严肃地说再吃两口,不然怎么恢复,像个操心的长辈,却让她觉得格外安心。
两人安静地吃着早餐,阳光洒在餐桌上,气氛温馨得像一对相处多年的情侣。
沈月偷偷看了顾承泽一眼,他正低头喝咖啡,侧脸的线条硬朗又温柔,她赶紧收回目光,假装看窗外,脸颊却悄悄红了。
吃完早餐,两人一起下楼。
刚走出电梯,就看到林屿森站在酒店大堂门口,穿着白色卫衣和牛仔裤,手里拿着相机。
看到沈月,眼睛瞬间亮了,像只看到主人的小狗,飞快地冲过来,一把抱住她。
“姐姐!我想死你了!你终于好了!”
沈月被他抱得有点喘不过气,拍了拍他的背。
“夸张了啊,我又不是重伤,就是休息了三天而已。”
“三天已经很久了!”
林屿森松开她,上下打量着她,眼睛里满是惊喜。
“哇,姐姐,你恢复得也太好了吧!不仅没留疤,好像还更漂亮了!皮肤比以前还嫩呢!”
“油嘴滑舌。”
沈月笑着戳了戳他的额头。
“快走吧,别让大家等久了。”
站在旁边的顾承泽,看着林屿森刚才抱着沈月的样子,眼神冷了几分,手指不自觉地攥了攥,却没说什么 。
他知道林屿森只是把沈月当姐姐,可看到别的男人和她亲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自己都没能抱上呢。
沈月转头对顾承泽说:“我们先走了。”
顾承泽点点头,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叮嘱。
“注意安全,别玩得太晚,晚上风大,记得多穿件外套。”
“好!”
沈月应了一声,跟着林屿森往大巴车的方向走。
刚走没几步,林屿森就凑到她耳边,小声问:“姐姐,你和顾承泽在一起了?”
沈月愣了愣,脸瞬间红了。
“没有!我们就是朋友,只是这几天我住他的套房,方便养伤而已,我们一人住一间的!”
“孤男寡女住一个套房,还每天一起吃早餐晚餐,说出去谁信啊?”
林屿森挤眉弄眼。
“而且他看你的眼神,明明就不一样,刚才我抱你,他脸都快黑了。”
“你别瞎说!”
沈月拍了一下他的胳膊。
“再胡说我以后不帮你写作业了!”
林屿森赶紧投降:“好好好,我不说了。”
沈月没说话,心里却泛起一阵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