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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街小雨润如酥。
沈素觉得韩昌黎的诗写得真好,从前不觉得有什么,代入此情此景就能体会出春雨如酥油,细密润泽的感觉了。
大道宽阔,青石铺就,雨丝打在路面上连个水窝窝也不见,淋在青石砖上,刷了桐油样的鲜亮润泽。
趿着一双半旧草鞋走过去,雨水渗进了脚面,凉丝丝的。一路走过来,欣华巷里的铺子大多要关了,摆摊的也是稀稀拉拉的慢悠悠收着摊。
这里的人就是这点好,无论做什么都不见急迫,总是慢悠悠的。天光还长,雨丝织进家家户户的日子里,绵酥子一样,一整年里顺顺当当。
“沈姑娘,又去庙上啊。”冷不防被人叫住,沈素一看,是开包子铺的张大婶。正端出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笑呵呵塞给她。
邻里街坊们熟络了,彼此间知根知底,沈素也不推脱,笑吟吟接了:“哎!谢谢婶子!”
“看你整日间的去庙上,也不知你求的什么,”张大婶热络地握了她的手,暖洋洋笑意看得人心里很熨帖,“若是求姻缘么,婶子有个侄儿与你倒是般配!”
沈素心中苦笑,她哪里有那么恨嫁了呢。
面上仍是笑意不减,脆生生道:“倒还没想过这个呢,若是哪日想起了,肯定是要麻烦婶子的!”她乌溜溜大眼睛一转,挽了张大婶略带薄茧的手,“那时候婶子就是赶也赶不走我的!”
见她这大方伶俐样子,张大婶恨不能赶紧结成一桩亲,哪里能赶她。忽看见铺子门口来了客,只得先去招呼着。
张大婶忙活起来,腾起来的白雾模糊了人的脸,一屉一屉的包子在她手里轮转得像日子。
眼瞅雨势渐渐大了,沈素抱紧怀里的蒸笼,快步往家里赶去。
她的家也是一个小铺面,卖些头油、刨花水之类。一楼卖货,后屋连着个小院种些花果药草,连带着厨房;二楼就是起居的地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说起那个厨房,早就失去了它原本的功用。自打沈素来了这,就没开过一次伙。那里现在被她用来碾草药,鼓捣些胭脂水粉。
她制胭脂的本事是不错的,也会化妆。因为感兴趣,从前没少研究这些。她总觉得古人的化妆是真正的化妆,那种或含蓄淡雅、或浓烈雍容的妆容暗藏着古典美,直击人心。
沈素在这方面很聪明,那么复杂的古书,她一看就会。但是她不会做饭,是真的不会,煮出来的东西总是一言难尽。
君子远庖厨,沈君子姑且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她进厨房生上火,把包子搁在灶台上。柴火给雨打湿了,灶膛老是冒着烟。
这锅水烧得格外慢,她趁这会功夫把那笼包子给吃了。皮薄馅大,肉香浓郁,张大婶的手艺没的说。
好容易烧好了一锅水,沈素三两下擦了手,收拾了蒸笼预备明日给张大婶送去,又吭哧吭哧地把泡脚桶搬去二楼。
奔波了一天的小脚丫子入水的那一刻,沈素舒服得眯起了眼,像只被顺了毛的猫咪。弯弯的笑眼月牙一样映在水面上,脚尖轻碰水面,给碰了个支离破碎。
这是她穿书的第23天,她看着泡脚桶里升起的白雾,恍惚间觉得自己还在现代。
她从前是个孤儿,从福利院出来又读了大学。如今来了这里,虽然在现世无牵无挂,但是来到一个陌生的架空时代还是让她有些惆怅。
这本书叫《腹黑王爷的倾城妃》,看书名就知道很套路的那种。邪魅狂狷帅气逼人拽炸天的王爷男主x清冷高贵气质出尘的白月光女主。
男主前期带着个恶毒女配狂虐女主,各种变态手法层出不穷。最后男主毫不意外地被女主迷得七荤八素,转身投入女主怀抱。而女配坏事做尽被女主疯狂针对,又被男主狂虐,怀着五个月的大肚子被赶出王府。
当初看这本书的爽点除了男女主时不时的小肉段子之外,就是这两人虐女配的过程了。
沈素记得,当初好多读者觉得女配的结局不够惨,“求惨虐女配”的楼刷得老高,于是作者又让失去孩子的女配被变态男主送去烟花之地,最后身染花柳病死相凄惨。
她记得有句话说得好:“人们永远不会对其他人感同身受,除非痛在自己身上。”沈素深以为然,因为她就穿成了那个恶毒女配。
好在她逃出了那座王府,想到这个,她脑中慢慢浮现出一个身影,长身玉立,芝兰玉树。
她坐在床沿上,手伸进枕头底下,摸出了一枚小小的荷包。小荷包不知是什么锦缎做成的,暗泽流动好像镀了月光,四角打着精巧璎珞。
细细闻去一股幽香,里头应是有白芍、茉莉、桂枝等物,正是安神静气的好香料。也是那人身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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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素从王府出逃当日。
一睁眼发现自己成了恶毒女配,她花了一小会的时间来接受这个事实。随后马上决定出逃,宜早不宜迟。她没有时间精打细算,因为管家刚跟她说了安排她今晚侍寝。
床头放了一柄尚算讲究的菱花镜,她拿起来看了,镜中人明眸皓齿,眼下一颗精巧美人痣。藕粉春衣,下着百蝶穿花绉裙,更显娇俏。原主为预备侍寝,这番打扮可见十分用心。
“可惜不能让你如愿啦。”沈素一边卸着繁复珠钗,一边对原主小声道歉。她直接脱了那身讲究衣裳,在柜子里摸出一件普通青布裙衫匆匆换上了。
算了算时间线,此时女主应当就在王府。
沈素记得原书中今晚她原本要当着女主的面和男主做些少儿不宜的事情,想想那修罗场她一身冷汗,王爷或者说作者的恶趣味真是不敢恭维。
从窗子外望了望,太阳要下山了。夕阳圆溜溜、熟透的大红柿子样,映得天边云彩像一摊摊柿子泥。
她在这间屋子里搜索了一番,银钱不多,算上刚刚拆下来的首饰应当也能买下一处小房子,凭着一手制胭脂的手艺,想来日子也能维持下去。
她将值钱东西缝成一个小布包,围在腰带上,外头穿上裙子就什么也看不出了。
万事具备,只等晚上溜出去。王府马厩那里有个大洞,可容一人通过。原书里特地写的这个洞是女主挖的,好巧不巧女主也是预备今晚出逃,不过女主刚到洞口就被男主逮了回去,然后就是些嘿咻嘿咻的事情了。
如今她赶在女主前面过去,既不会遇见变态王爷,又能神不知鬼不觉逃离王府,何乐而不为也!也不必担心被追杀,偌大的王府不缺她一个通房丫头。
王府里姬妾众多,美貌丫头神不知鬼不觉消失的事情屡见不鲜,管家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不了再换个丫头去侍寝罢了。
这么盘算着,沈素觉得前途一片光明,不由得咯咯笑出声来。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齐知宣第一眼见这小女子倚在门口笑得欢快,脑子里就蹦出这句诗。如今才知道,诗中所言不虚。
这女子笑靥如花,眼里淘澄了星子。他坐在树枝丫上,顿觉自己像个登徒子。不过既已登徒,那就登徒到底吧。他鬼使神差地跟上这女子,随着她轻快的脚步在树枝间起落。
这厢沈素并不知道树上那俊公子心里的弯弯绕绕,春日里天黑得不算慢,她加快脚步向马厩走去。
王府的马厩是个大院子,一面留门,剩下三面都是马棚,围出一个院子。平日里大门不落锁,也少有人来。
她顺利地找到那个藏在一片枯叶杂草中的洞。顿时心下一喜,正待进去,忽然听到外头吵吵嚷嚷一片人声。
女主出逃明明是深夜,怎么这么快就有人来了。声音越来越近,眼看着要到大门了。沈素惊得额间淌下冷汗来,正不知该寻个什么理由,看着院子外头那几株大树,恨不能生出一双翅膀飞到树上去。
许是上天听着了她的心意,下一刻沈素眼睁睁看着一位白衣公子从天而降,哦不,确切地说是从她刚才看的那颗大树上。
这公子逆着光,白衣如纯练,气度馥比仙。沈素想起一句诗,“翩翩佳公子,心古韵不俗。”
“得罪了”,声音如珠落玉盘,白衣公子一笑执起她手腕,飞身而起。
“多谢公子。”到这份上还不知自己是被人救了,那就是个傻子了。她好奇地睁大眼睛看着四周景物快速闪过,几个眨眼间他们就在大树上了。
这就是轻功啊,“好厉害!”她竟然一不小心把心里想的话说了出来,“抱歉……”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希望这公子不要被她吓到了。
齐知宣看这小女子大眼睛闪着兴奋的光,亮晶晶的说不出的一股子灵气,他竟然莫名有种骄傲的感觉。
“在下许安,情急之下唐突了姑娘,还望姑娘不要介怀才是。”
“许公子可帮了我大忙了,还是我要多谢公子,”她爽朗说到,“只是不知公子怎么会在……此处。”她噎了一下,很乖觉地把“树上”省去了。
这许安公子气度不凡,要是书中写过她不可能没有印象,可她实在不记得作者写过什么在树上的男配。
只见这公子一展腰间折扇,道:“因为在下是个飞贼。”
哦,原来是个飞……?这么个光风霁月的公子,是飞贼?她当然没有相信,人人都有不得已,对方没有问她为何要逃出王府,沈素也浅浅笑着不再多问。
许公子也笑了,朗眉星目,笑起来如春风拂面,晃了她的眼。
“不知姑娘下一步有何打算?”
打算么,她想去梁城。梁城与京城皇都比邻,也算得一座富饶小城。好在那里没有男主的势力,原书中作者只写道梁城是一位皇子的封地。因为与主线剧情关系不大,略略带过,后文就没有再提起了。
她想在那里开一间胭脂铺,然后平平静静过她的小日子。她如实将自己的打算说给许安,当然省略了开胭脂铺的事。
齐知宣听到“梁城”时,眼睛亮了一下,随后很快地掩饰下去了。“梁城是个不错的地方,天色晚了,在下送姑娘出城吧。”
这个时代,女子大晚上孤身一人确实不安全,沈素没有推脱。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再次覆上她的手腕,足尖一点,齐知宣蓄力而起。
他们在一排排屋顶上飞掠而过,沈素也得以看到京城街道的全貌,天子脚下,富庶荣华之地。房屋鳞次栉比,高低错落,青砖黛瓦,不少人家已点了灯,萤黄的灯光从窗棂子透出来。
还有许安身上好闻的檀香气,或许还混了些许松香之类的香料,闻着让人安心。她突然觉得,这一切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须臾,许安在城门口将她放下。“此处西行数里便是梁城,在下不便远送,预祝姑娘此去一路顺风,有缘当再见。”
沈素点头看着他,绽开笑颜,凭着自己的记忆行了个礼:“公子大恩没齿难忘,就此别过。有缘再见”
“哈哈!”只见那人一笑,又将折扇自腰间抽出,潇洒转身背对着她挥了挥手。沈素心里莫名觉得温暖,不只是因为渐落的夕阳让那人白衣染上迷离绯色。
驻足了一会,她也转身出了城门。走了一阵偶觉得手上什么东西硌着。展开一看,白皙手掌上静静躺着一枚精巧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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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那日太紧张从许公子身上拽下来的,没发觉竟捏了一路。她摆弄着这小荷包出了一会子神,洗脚水已凉透了。
沈素失笑,她把脚抽出来用布巾擦了,翻身上榻,噗的吹熄了灯,将身子团裹在被子里,又将荷包掖回枕头下。
暗暗想着若是有缘,就再还了他吧。
“梆,梆,梆——”,卖豆腐的敲几声梆子响,不过四更天的样子,沈素就爬起来了。俗话说“梆子一响,黄金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