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照在那被擦开的一角上,沉甸甸的金色晃得人眼睛生疼。
“我的老天爷…”
赵破奴咽了口唾沫,眼睛瞪得滚圆,嘀咕道,“这…这玩意儿是纯金的?俺想上去啃一口试试…”
周围的士兵反应也差不多。
不少老兵盯着那片金色,呼吸都重了,下意识握紧了刀柄,一副想冲上去砍一块的样子。
“都退后!”
霍去病冷喝一声,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那几个士兵浑身一哆嗦,立马清醒过来,连忙后退,不敢再看。
霍去病快步上前,亲自用自己的衣袖去擦那尊塑像。
黑灰哗哗落下,露出的金色越来越多,很快,一尊完整的金人出现在众人面前。
金人比成年人还高,铸造的很粗犷,面目模糊,双臂向上举着。
整尊塑像都是纯金的,在火光下闪着摄人的光芒。
“如果我没猜错,这是休屠王的祭天金人。”
凌岳走到金人旁边,伸手摸了一下,入手冰凉坚硬。
高不识不知何时也凑了过来,他看着金人,脸色很复杂。
高不识指了指不远处几个被捆在一起的匈奴俘虏,其中几人衣着华贵,像是贵族。
那些俘虏看到汉军擦亮了金人,一个个脸色惨白,有人拼命挣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嘶吼,还有人直接吓得瘫软在地,哭喊不止。
高不识这才低声对霍去病和凌岳解释:“凌校尉说的没错。这是匈奴人的圣物,是撑犁孤涂单于赐给河西诸部的。谁拥有它,谁就能在河西草原上号令各部。”
他顿了顿,看着那些俘虏的反应,声音更低了:“夺走它,比杀了十万匈奴人,更能摧毁他们的意志。”
这话一出,李敢眼里的热切也褪去了几分,他这才明白,眼前这尊金人,是匈奴人在河西统治的根基。
霍去病没说话,他绕着金人走了一圈,手指在冰冷的金属表面缓缓划过,感受着这东西背后所代表的,属于敌人的信仰。
霍去病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向自己的士兵,目光锐利。
“把它弄下来。”
他的命令不容置疑。
“大将军,这…”
一个负责后勤的裨将面露难色,硬着头皮上前说:“这东西恐怕有上万斤重,底座跟祭坛连在一起,咱们没有大撬棍,光靠人和马,恐怕…”
“重也要带走!”
霍去病一挥手,斩钉截铁的说,“没有工具就当场造!把祭坛的石头拆了当滚木,周围的焦木全砍了做拖车!就算用一百匹马,一千个人,也要把它拖回长安!我要把它摆在未央宫的承明殿前,让全长安的百姓都看看,匈奴人拜的天,现在归我们大汉了!”
这话一出,整个废墟上顿时一片死寂。每个士兵都瞪大了眼睛,所有人都被统帅的意图震住了。
下一刻,震天的欢呼声冲天而起。
“吼!大汉万胜!将军威武!”
他们正在做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要从根子上,彻底打垮河西的匈奴人!
士兵们的干劲被彻底点燃了。
他们找来所有绳索,用刀斧砍倒周围烧焦但还算坚硬的树木,热火朝天的忙碌起来。
上百人喊着号子,用撬棍和石块一点点撬动金人的底座,更多的人则在砍树,搭建一个巨大的拖车。
汗水、灰尘和兴奋的呐喊混在一起,场面极其壮观。
在几百人的努力下,那尊沉重的金人终于被小心的放倒,固定在了一个用巨木临时搭起来的拖架上。
凌岳站在一旁,看着那尊躺倒在地的金人,已经能想到,这东西运到长安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这尊金人是赫赫战功的证明,也是一件政治武器。
有了它,卫青和公孙贺等人的功劳都会显得黯淡。
而霍去病,将凭此物,彻底坐稳大汉军方新贵的头把交椅,无人可以动摇。
当然,随之而来的,也必然是数不清的眼红和非议。
“凌岳。”霍去病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兄长。”
“这尊金人,从现在起,由你亲自看管。”
霍去病看着凌岳的眼睛,伸出大手,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选三百最可靠的弟兄,日夜守着。谁敢靠近,不管是谁,格杀勿论。”
这是把后背和荣耀都交给了他。
凌岳没有推辞,重重点了点头:“我明白。”
夜幕降临,大军重新出发。队伍中间,那尊巨大的金人被厚毛毡包着,由上百匹健马拖着,在戈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夜里扎营,金人被安置在营地最中心,周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火把照得一片透亮。
霍去病和凌岳站在金人旁,周围没有旁人。
晚风吹过,带着荒原的寒意。
霍去病伸手揭开毛毡的一角,再次摸着那冰凉的纯金塑像。
火光下,他的侧脸轮廓分明,眼里闪着亮光。他打了半辈子仗,杀了无数敌人,但从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让他觉得赢的这么痛快。
霍去病回过头,对着凌岳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笑容很是张扬。
“有这东西在,”霍去病的声音不大,他用手指点了点巨大的金人,“这尊金人,就是我霍去病递回长安的捷报。我看朝中那些老家伙,谁敢不认,谁敢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