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生纪后的第三个光潮,
天地初稳,万灵未生,
火神与水仙二族独立而起。
火——居于炽岭之巅,
光焰腾上云骨,似要撕开天幕。
水——藏于澜渊之底,
静流若镜,深处能照百影。
彼此遥望,却从未相触。
那时的三界尚新,
山骨未定,水脉未驯,
连天道的律纹都像在试探自己的边界。
火太盛,会裂地;
水太急,会覆山。
一旦相逢,便是灾厄。
故而两族长老皆言:
“火与水,不可近。”
然而谁也不曾想到,
第一缕联系,并非来自避让,
而是来自一次无人预料的天灾。
那是《天时古卷》所记:
“第三百二十七光潮,烈陨坠地。”
一块天外陨石穿破火界与水界之间的荒土,
落入交界之处,
火焰烧裂大地,水雾成云,
两股力量首次在同一处碰撞。
火族之主岩炎率军前往镇熄火脉暴走,
水仙之首澈渊则率众稳定地底水息。
两族在裂谷之上对望。
不是敌意,是谨慎。
不是亲近,却也不是疏离。
正是那一日,
两族发现了一个从未被写入过天律的事实:
火可熔山,而水可稳之;
水可覆地,而火可暖之。
它们并非相互毁灭。
它们原来——可以互补。
澈渊当时在裂谷上留下了一句古言:
“火为明,水为镜。明照镜而不灭,镜受明而不乱。”
岩炎听罢,也以火纹刻下一句回应:
“水能驯火性,火能镇水寒。”
那是水火两族第一次承认彼此的价值。
自那以后,两界议定一条古老约定:
每过五十光潮,水仙遣使携水息而来,
火族以火脉之骨回礼。
水息可宁火脉,使其不至暴走;
火骨可温澜渊,使深湖不冻。
这便是后世所称的——
“水火互补之约”。
这一制度延续了千万星落,
早到连天道的律灵都不记得最初的缘由。
两族的幼童会在学堂中学到:
“火不可无水之镜;
水不可无火之暖。”
然而时间久了,
礼节变成了制度,
制度变成了传统,
传统甚至能遮蔽最初的意义。
火神族只记得:
水仙会来稳定火脉。
水仙族只知道:
火骨是他们清池的温息源。
只有最古老的卷轴知道那一年裂谷中的双向凝望。
也只有极少数智者能明白——
那不是礼节,那是救彼此于初生混乱。
?
当第十三章发生时——
水仙的使节正是遵循着这条跨越千纪的古约前来。
他们此行既是礼仪,也是必须。
因为近百光潮以来,火脉更盛、岩火更烈,
必须以水息稳定。
然而他们不会想到,
这一代火神族迎接他们的,
不再只是单纯的光焰继承者,
而是——
光与影曾在混沌交叠的一位少女。
古老的互访,从未像这一纪这样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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