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海的妻子王雨更是“演技出众”。
从被抓获那一刻起,她便一言不发,目光呆滞,神情恍惚。
审讯时长时间沉默不语,却会突然毫无征兆地尖叫一声,随后再次陷入沉寂,连审问的警察都被吓得一惊。
连续审讯数小时,不仅没问出一句完整供词,反而“审”出了一场癫痫发作——她突然倒地,全身抽搐,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审问的警察见状也无可奈何:“这还怎么审?”
看她那样子又不似假装,只得赶紧请医生前来,打针喂药后才渐渐稳定下来。
此后三天,她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全靠输液维持生命。
这样的状况,确实令审讯陷入僵局。
待到张书海终于落网,警察对张玉萍说:“你哥都被抓了,还不老实交代?”
张玉萍脖子一梗:“不可能,我不信!”
当警方准确说出“你哥是在平顶山联合运销公司家属院被抓住的”这一细节时,她顿时傻了眼——因为她清楚哥哥正是去了侄子张红超那里。
至此,她开始交代,却仍要花招:不仅绝口不提自己的参与,还胡乱编造了三名同伙,全是来郑州做生意的老乡。
警方紧急排查后方知受骗,严厉警告她不得作伪证,但她依然拒不吐实。
其实,她一心只想保住侄子张红超。
直到警方安排她与张书海通了一次电话,她才终于彻底交代。
这份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松口的顽固,着实令人惊叹。
再看张书海本人的表现。
他被捕后,被直接押送至平顶山市公安局。
面对一连串讯问,除了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部分个人经历外,凡是涉及案件的关键问题,他都装聋作哑,一律以“不知道”搪塞,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早已等得不耐烦:“铁证如山,你还死扛,真是煮熟的鸭子——肉烂嘴不烂!”
他决定亲自会一会这个顽固的对手。
上午十一时许,李民庆步入审讯室,示意其他人员暂时离开,仅留下两名看守和一名记录员。
他先让人为张书海倒了一杯茶,又吩咐解开他的脚镣。
在李民庆对面坐下后,他平静地问道:“书海,认得我吗?”
张书海抬眼看了看:“认得。”
“那你说说,我是谁?”
“您是郑州市公安局的李局长。”
“你怎么认识我的?”
“在电视里见过。”
李民庆一字一顿地说道:“书海啊,我想了你整整三年。这三年来,我一直在研究你。今天,我们终于能面对面坐在这里了。”
张书海低着头,默不作声。
李民庆继续问道:“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这句话似乎触动了张书海,他忽然抬起头:“我正想问你们呢!我一向老实本分,什么法也没犯,你们肯定是抓错人了!”
李民庆微微一笑:“书海,我告诉你,我这辈子只办错过一次案,但你这次,绝对错不了。因为科学不会错,指纹不会重复。”
张书海仍强作镇定:“我什么都没做,什么指纹不指纹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李民庆笑声更朗:“哈哈哈,书海,你糊涂啊!你以为作案时戴了手套,做得隐蔽巧妙,没留下半点痕迹是不是?那我问你——你在家做炸弹的时候,戴手套了吗?买大号扳手的时候,戴手套了吗?你以为用扳手拧炸弹时戴了手套就万无一失,可你买报纸包工具的时候,戴了吗?”
张书海闻言,双眼一闭,长叹一声:“完了……百密一疏,这下彻底完了。我认,那都是我干的。”
他的认罪,为后续审讯打开了局面。
张红超、乔红军等人也相继供认不讳,审讯工作顺利推进。
2001年8月16日至18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新落成的多功能审判厅对此案进行了一连三天的公开审理。
张书海与张洪超父子始终腰板挺直,态度强硬,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对,这事就是我干的!”
应答干脆,毫不含糊。
尤其是张书海,他大包大揽,将所有罪责归于自己,声称全是他的主意,是他鼓动甚至逼迫他人参与。
他最想保全的是妹妹张玉萍——他知道妻子王雨罪不至死,但对妹妹的判决心中没底,因此竭力为她开脱。
众人之中,张玉萍的定罪争议最大,关键在于她是否罪该处死。
张玉萍始终辩称自己不是主谋,未直接参与现场行动,只负责望风并用自行车运走赃款,认为罪不至死。
然而法院认定:在“12·9”抢劫案中,张玉萍积极参与、准备工具、接应赃款,是整体犯罪行为中不可分割的一环,事后分得赃款18万元,起主要作用,属主犯。
尽管她在前三次抢劫中作用较小,但第四次犯罪中的参与程度明显升级,且在张书海为首的犯罪团伙中,她对维系团伙稳定、推动连环作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犯”理由不成立,所有辩护意见均被驳回。
经三日紧张审理,一审判决如下:
张书海、张红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均被判处死刑;
张书海妻子王雨获刑十二年;
其侄王志坤被判十年;
最早参与踩点的张云志获刑五年;
张世镜父亲张大富因转移赃款被判二年;
另有一名李进财因协助转移赃款获刑一年。
2001年9月13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次日,他们将面临死刑执行。
在生命的最后一夜,每个人的状态各不相同。
首说张书海。
他在看守所中地位特殊,俨然是“号中老大”。
记者前来采访时,同监在押人员将被子沿墙叠成沙发状,张书海端坐正中,其余人分列两侧,阵势俨然。
记者带来的烧鸡、烤鸭、面包、饼干,他一口未动,毫无食欲。
记者问他此刻想说什么,他叹道:
“太大意了……我太放松警惕了,真没想到警察会用这种方式破案。我十分后悔,如果那天不开门该多好!如果早听儿子的,卖了郑州的房子远走他乡,这案子恐怕永远破不了!”
其实,这只是张书海一厢情愿的设想。
即便他当日未开门,或真卖房逃离,或许能暂避一时,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逃一年两年,未必逃得过十年二十年。
即便他本人不出事,同伙张红超、乔红军、张世镜等人也难保不在某处落网。警方破案,手段本就多样。
然而张书海心有不甘,悔恨交加。他表示若有来生,仍不愿平凡度日,定要“轰轰烈烈干大事”。
这成了他最终的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