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点头补充:“丢的是我常开的那辆蓝色兰博基尼。”
“你去查清楚,是谁敢打我的车主意。”
托尼听着两人的话,脸色渐渐冷了下来。他没有破口大骂,可眉心紧锁,眼神沉得像暴风雨前的海面。“在香江这块地盘上,竟有人敢碰猛犸哥的东西。”
“猛犸哥,你只管放心,哪怕把每个角落挖开,我也要把车找回来。”
话音落下,他将茶杯放在桌上,转身离开,驱车直奔海运公司。
回到办公室,他没有坐下,而是从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打开百叶窗,推开玻璃,点燃火苗,静静望着外面起伏的海面。
烟雾在他唇齿间缭绕升腾,又被海风吹散,不留痕迹。
他就这么站着抽烟,目光深远,仿佛在计算着什么。
这才是刑天信任他的原因。和飞机不同,他不会因怒而动,不会带着人满街乱撞,逮住谁就逼问。
那样只会惊动背后之人,让线索彻底断掉。
哪怕心中燃着火,托尼也始终先想三步。
他取下雪茄,轻轻弹掉灰烬,低声道:“动猛犸哥的车……你是真不知道这水有多深。”
“猛犸哥那辆蓝色的兰博基尼,在香江算是顶尖级别的车子了。这种车一般人连碰都不敢碰,更别说偷了,除非是活得不耐烦了。可偏偏这辆车还真被偷了,既然动手,对方肯定得想办法脱手。”
“这么贵的豪车,普通的小角色根本不敢接手,也没那个财力和门路。敢收这种车的,不是背后有黑市撑腰,就是在香江有点分量的人物,否则谁敢碰这个烫手山芋?”
托尼沉思片刻,轻轻点头,心里已经大致有了方向。普通的车辆丢了或许难找,但这一辆不一样,能吞下这单生意的人,圈子不会太大。
他把抽了一半的雪茄摁进烟灰缸,来回碾了几圈,随即起身走到办公桌旁,拿起电话,手指快速拨通号码,叫来了手下荷兰仔:“荷兰仔,进来一趟,有事交代。”
不到两分钟,办公室的门被推开。
荷兰仔走了进来,衬衫半敞,牛仔裤上还沾着水迹,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前,嘴里咬着一支烟。
他吐出最后一口烟雾,将烟头掐灭,走到托尼面前微微弯腰:“老大,有什么吩咐?”
托尼顺手关上窗户,挡住了吹进来的海风,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神情严肃:“猛犸哥的兰博基尼丢了,这可不是普通案子。能吃下这辆车的人,香江没几个。”
“你去查清楚,最近谁有渠道、有胆子收这种级别的豪车。”
荷兰仔一听,瞳孔一缩,满脸惊愕:“谁敢动猛犸哥的东西?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吗?”
“放心,我马上去办,最迟中午前就有消息。”
说完,他朝托尼一点头,转身离开。
原以为要半天,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荷兰仔就重新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托尼依旧坐在椅子上,嘴边叼着烟,一口接一口地抽着,屋内弥漫着浓浓的烟草味。
他抬眼看向回来的荷兰仔,缓缓开口:“查到了?”
荷兰仔走近,点头,随后抬手朝窗外某个方向一指:“香江倒腾车子的人不少,但真正有实力的,掰着手指数都数得清。”
“西边那头,数得上号的就一个大傻,人在西贡管着收车的事,手下经手的豪车一茬接一茬。”
“猛犸哥的车要是出了问题,想脱手,十有八九会往他那儿送。”
托尼听完,把嘴里的烟拿下来,在烟灰缸里慢慢捻灭,动作不急不缓,脸上没说话,只是轻轻点头。
大傻这名字他听过,但没放在心上。西贡那地界,名声差,乱,谁都能称个“老大”,可真有分量的没几个。托尼向来不屑去了解这种地方的小角色。
他朝荷兰仔点了下头,语气平静:“走一趟,找这个人。”
“你去叫几个人过来,别空着手去。”
“是,老大。”荷兰仔应了一声,转身就走,不多时便召集了一帮闲着的小弟,备好商务车,载着人直奔西贡。
码头安静得有些冷清,铁皮箱子东倒西歪,锈迹斑斑,海风带着咸腥味吹过空旷的场地。几条破旧的货船靠在岸边,几乎不见动静。远处还有几个人蹲在栏杆边钓鱼,像是没事发生。
托尼下车时整了整西装领子,布料皱得不太体面。他环顾四周,鼻翼微动,眉头轻蹙。
香江的地盘他熟,西贡却是被遗忘的角落。穷,偏,没油水,连地皮都不值钱。洪兴、东星的人路过都不会多看一眼。正因如此,这儿成了三教九流扎堆的地方,随便拉两个人就能称王称霸。
托尼从不觉得这种地方值得争抢。要说好处,顶多是有个无人监管的码头,走私货能避风头。可他手里的渠道比这硬得多,根本不稀罕这块烂地。
占下来也赚不了钱,反而要养人,纯粹是给自己添包袱。
“这儿就是西贡?”他从口袋掏出一根雪茄,用银质剪刀利落剪开尾部。
荷兰仔见状,迅速划燃火柴,凑上前将雪茄点燃。火光一闪,烟头泛起红光。
“是,老大,前面就是大傻的地盘,他人应该就在那排集装箱后面。”
听到荷兰仔的描述,托尼缓缓将雪茄从唇间移开,轻轻一吹,几缕青烟便在空中盘旋而起,随即被海风卷走。他抬手朝荷兰仔和他身后那群手下示意了一下,“出发吧,去会会那个叫大傻的西贡人物,看看他究竟有几分能耐。”
……
西贡的码头安静得近乎冷清,鲜少有人在此走动。尽管天光湛蓝,海水澄澈,远处白帆点点,风景如画,但年轻人总归向往城市里的喧嚣与霓虹。
托尼领着一行人沿着岸边前行,没走多远便望见路边一家露天排档。或许是时辰尚早,又或许这里本就门可罗雀,整间店外只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坐了几个人,正慢悠悠地吃喝着。
那张桌子的主位上,坐着一个身穿短袖衬衫的男人,手臂与脖颈间露出大片狰狞纹身,面容粗犷,眉骨突出,眼神凌厉,光是看上一眼便令人下意识后退半步。这人正是大傻。
寻常人见了这副模样,多半避之不及,若是孩童,恐怕早已吓得哭喊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