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的上海,空气里还黏着夏天的尾巴。
苏锦推开窗时,一阵带着梧桐叶清苦气息的风正好拂过她的脸颊。她住在这栋老洋房的三楼,窗外是伸展开的梧桐枝桠,叶片边缘已泛起些许焦黄,像是被季节轻轻吻过的痕迹。楼下院子里,邻居家的猫正蜷在墙头打盹,阳光透过枝叶缝隙,在灰砖地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点。
她喜欢这样的早晨。安静,缓慢,带着一种旧书信般的温柔。
今天信箱里除了日常的报纸和广告,果然躺着一只浅褐色的信封。没有贴邮票,说明是有人亲自投递的。信封上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字迹,挺拔舒展,带着一点不经意的连笔。
她的嘴角不自觉弯了起来。
拿着信回到书桌前,小心地用裁纸刀划开封口。里面是几张质地厚实的信纸,墨水的味道隐隐透出来,清冽好闻。
“亲爱的小姑娘:”
开头的称呼让她忍不住笑了。程朗总喜欢这么叫她,仿佛她还是很多年前那个跟在他身后、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虽然她今年已经二十八岁,在图书馆做古籍修复师,日常面对的是比程朗年纪还大的泛黄书页。
“见信如晤。”
“入秋后的天气渐凉,但仍有炎夏的余温还在留恋不愿离开,好似在为秋日的尾队到来准备着入场仪式。日子在我们相处中悄然流走,似是捉迷藏,生怕我们发现祂躲藏的角落,但我们之间的感情却在这场‘游戏’里不断巩固、再不断升温。在祂温柔地注视下,认真填补着我们幸福的一寸天地,固然时间似乎也不重要了。”
她读得很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心里默念。程朗的文字总是这样,不疾不徐,带着一种古老的韵律,像他这个人。他是一个建筑师,却有着近乎文人的敏感和细腻。他说,这大概是因为他从小在祖父的书房里泡大的缘故,那些线装书和毛笔字,磨砺了他对文字和情感的感知。
他们相识于五年前的一个秋天。那时苏锦刚参加工作不久,被派去参与一个老建筑改造项目的文献整理工作,程朗是那个项目的建筑顾问。第一次见面是在布满灰尘和脚手架的项目现场,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卡其色工装裤,头发上沾了点灰,正仰头看着穹顶的彩绘玻璃,眼神专注而明亮。
后来他告诉她,那天他看到的不是斑驳的壁画和破损的窗棂,而是透过这些尘埃,看到了这栋建筑最初的样子,以及它未来可能焕发的光彩。
“就像我看到你,”后来有一次他牵着她的手,在这栋修复好的老建筑的花园里散步时说,“第一眼,就好像看到了很久以后。”
苏锦继续往下读。
“七夕快乐,我的爱人。”
昨天是七夕。他们确实一起度过了。没有去昂贵的餐厅,也没有刻意安排盛大的惊喜。程朗提前下班,来图书馆接她。两人一起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蔬菜和鱼,回到苏锦这个小公寓,一起在厨房忙碌。他负责处理那条活蹦乱跳的鲈鱼,手法利落,她则在旁边洗米择菜,听着油在锅里滋滋作响的声音。
饭后,他们抱着薄毯子爬到天台上。城市的夜空被霓虹灯映得发红,很难看到清晰的银河。但他们还是并排躺在凉席上,寻找着偶尔从光污染中挣脱出来的几颗特别明亮的星子。
程朗指着天空,给她讲“河鼓二”和“织女一”,讲古代星官们如何将这些闪烁的光点连成想象的图案,讲乞巧、拜织女的古老习俗如何从对星辰的崇拜,慢慢演变成关于爱情和幸福的祈愿。
“以前的人,看星星就是看时间和方向,看神灵和命运。”他的声音在夜风里显得格外低沉温柔,“现在我们看星星,更多是看彼此,看心里的光。”
天台的风有点凉,他把她往怀里搂紧了些。苏锦记得自己当时想,所谓幸福,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有星星和爱人陪伴的夜晚。
信里,他提到了那个夜晚。
“之前偶然听到七夕最初来源于古代对星辰的崇拜之意,而后有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但更是成为了赞美女性智慧,表达向往幸福的重要日子。大家会在这天祈福、观星;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或许已经赏过星、祈过福,为我们的小天地再添了一笔记忆。”
他总是这样,把共同经历过的琐碎细节,用文字再次打磨,赋予它们更深一层的、宝石般的光泽。苏锦觉得,程朗写给她的每一封信,都像是为他们共同的生活进行的一次精心的装裱和修复,让那些瞬间得以更长久、更美好地保存下来。
她的工作也是修复,修复的是物质的、脆弱的纸张和墨迹。而他,似乎在用另一种方式,修复着时间本身,让流逝的时光在文字里凝固成永恒的艺术品。
接下来的段落,她的心跳微微加速。
“我曾经对你说,我与这座城市的一切都是重逢,只有与你是相遇。”
程朗是上海人,少年时期随父母移居国外,直到几年前才因为工作原因回来。他说回到上海,走在那些熟悉的、却又变化巨大的街道上,遇到童年吃过的点心铺子,或者听到一句久违的本地俚语,都像是与故友重逢。只有遇到她,是全新的、独一无二的体验。
“无论何时想到与你相遇后的点点滴滴,都为我传递一次又一次的温度。”
读到这里,苏锦放下信纸,走到窗边。楼下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几只麻雀在枝桠间跳跃。她想起很多个“点点滴滴”。
想起他们刚在一起时,那个下着细雨的春末,他撑着伞,送她回家。伞不大,他大半边肩膀都淋湿了,却一直小心地护着她和她的书。雨水顺着伞骨滑落,在地上溅起细小的水花,他的侧脸在朦胧的雨雾里显得格外清晰。
想起有一年冬天,她重感冒发烧,咳嗽不止。他放下手头紧张的工作,在她的小公寓里守了整整三天。喂她吃药,用湿毛巾帮她敷额头,笨拙地给她熬白粥。她昏昏沉沉地醒来,总能看到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就着台灯的光看书,或者用笔记本电脑安静地画着草图。那盏灯温暖的光晕,和他专注的侧影,成了那个冬天最治愈的画面。
想起他们第一次争吵,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具体为了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两人都固执地不肯先低头。冷战了两天,第三天她下班走出图书馆,看到他站在街对面的梧桐树下,手里拿着一支她最喜欢的香槟玫瑰。他走过来,把花递给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抱了她一下。所有的不快就在那个拥抱里烟消云散。
想起他们一起旅行,在西北荒凉的戈壁滩上看星空。那里的银河璀璨得不像话,像一条发光的巨川横贯天际。他指着南天一颗特别亮的星星说:“那是心宿二,也叫大火星。古书里说,‘七月流火’,指的就是它向西沉落,预示着夏天过去,秋天要来。” 那一刻,天地辽阔,星辰低垂,她紧紧握着他的手,感到自己的渺小,也感到拥有的浩瀚。
这些记忆的碎片,此刻被信里的文字串联起来,果然传递出熟悉的、令人眼眶发热的温度。
信的最后,他引用了里尔克的诗句。
“里尔克说‘自从我们相遇,你是我白日的白昼,夜晚的星辰,战栗中我全部的青春’,而你,是我在名为永恒的荒原中唯一闪烁的火光。”
“当我的眼睛望向你,心告诉我这是永恒。窗外的烟花零星四起,我听到了我的心已经在呼唤你的名字。”
昨晚在天台上,确实能看到远处迪士尼方向燃放的七夕特别烟花。一簇一簇,在夜空中短暂而绚烂地绽放,然后熄灭。当时她只顾着看烟花,没有注意到他看她的眼神。现在想来,那时他或许正看着她的侧脸,被烟花照亮的脸庞,心里翻涌着这些诗句和属于他自己的情话。
信的结尾是祝愿。
“这个属于你、属于我们的日子,愿你得皆所愿,行皆坦途。愿我们,始终如一。我爱你。”
落款只有一个字:“朗”。旁边还用简笔画了一颗小小的星星和一弯月牙。
苏锦把信纸按在胸口,深深吸了口气。空气里仿佛还残留着墨水的清冽和信纸的木质香气。她走到书桌前,拉开抽屉,里面整整齐齐码放着一叠信封,都是程朗这几年写给她的。有长有短,有时是精心挑选的节日问候,有时只是随手涂鸦的生活片段。
她把这些信看作是他们感情的“编年史”,比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更具体,比记忆更可靠。
她坐下来,铺开一张素白的信纸,拿起平时用来给小楷毛笔试墨的钢笔。她决定给他回一封信。
“朗,”她写道,“展信安。”
“秋天的信使确实已经叩响了门环,带着它特有的、清朗而微凉的气息。你总说时间在捉迷藏,我却觉得,它更像一个技艺高超的织女,用我们共度的每一寸光阴做丝线,悄悄编织着一匹名叫‘我们’的锦缎。这匹锦缎,底色是温暖,图案是琐碎日常里的微光,经纬则是你我交织的视线和心跳……”
她写得很慢,偶尔停下来思考,或者望向窗外。阳光的位置在悄悄移动,院子里的猫换了个姿势继续睡觉。她写昨天一起看的星星,写他做的清蒸鲈鱼很好吃,写今天早上读到他的信时心里的感动。
她写道:“你说你与这座城市是重逢,与我是相遇。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我生于此,长于此,熟悉它的每一条弄堂,听过它的每一种方言。但在遇到你之前,这座城市于我,更像一个庞大而沉默的背景。是你的出现,让这个背景活了起来,充满了色彩和旋律。是你让我重新‘认识’了这座城,也重新定义了我与它的关系。所以,我们之间,是双重意义的相遇——是人与人的相遇,也是两个灵魂与一座城市的共同重逢与新生。”
她写到那些他提及的“点点滴滴的温度”,并补充了一些他可能忽略的细节。比如他淋雨后衬衫紧贴肩膀的轮廓,比如他守在她病床前时,台灯光在他睫毛下投下的阴影,比如在戈壁那晚,他握着她的手,掌心干燥而温暖,驱散了沙漠夜间的寒意。
“你是我白日的清醒,和夜晚安眠的梦境,”她引用了一句自己很喜欢的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的诗,“也是我穿越时间荒漠时,永不干涸的甘泉。”
最后,她写道:“愿我们如星辰,彼此照耀,彼此守望。在永恒的时空中,刻下属于我们的、短暂的永恒。我也爱你。你的,锦。”
她放下笔,仔细地将信纸折好,放进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里,用火漆封缄,印上一枚小小的银杏叶图案——那是图书馆门前那棵老银杏的叶子形状,她特意定做的印章。
做完这一切,她才感到一种完整的、沉静的满足。现代通讯如此便捷,一个消息瞬息即达,但他们依然保留了写信这个“古老”的习惯。因为有些情感,需要缓慢的书写和等待来沉淀;有些话语,落在纸面上,会比飘散在空气里更有分量。
她知道,程朗此刻可能正在某个工地上,戴着安全帽,与工程师讨论着结构图纸,或者对着电脑屏幕修改着渲染模型。他不会立刻收到这封回信。也许要等到明天,或者后天,他结束一段忙碌的工作,回到自己的公寓,才会在信箱里看到这抹淡蓝色。
然后,他会像她今天一样,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带着期待和郑重,拆开它,慢慢地读。
这种延迟的回应,这种需要物理空间传递的思念,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浪漫的仪式感。在这个一切都追求速度和效率的时代,他们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这份“慢”。
苏锦把回信放在桌上,准备明天上班时顺路投递。她重新看向窗外,午后的阳光变得柔和,给梧桐树叶镀上了一层金边。风依旧轻柔,带着初秋特有的、爽朗的气息。
她想起程朗信里说的“名为永恒的荒原”。永恒或许是一片荒原,充满了未知与虚无。但幸好,他们找到了彼此这团“闪烁的火光”。这火光或许微弱,不足以照亮整个荒原,但足以温暖彼此的一方天地,足以让他们在漫长的旅途中,辨认出对方的方向,并因此而感到无畏和充盈。
日子还长,他们的故事,也像这封刚刚开篇的信,还有许许多多的章节,等待被时光和笔墨,慢慢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