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献上连弩,公输家造出楼车,这两大工学流派相继立下的大功,无疑为帝国的武备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捷报和详功文书送至丞相府,如何封赏,便成了摆在李斯面前一个需要微妙平衡的课题。他深知,墨家与公输家虽同属工巧之列,但学派渊源、理念乃至历史上的嫌隙(虽非主流,然竞争之意始终存在)颇为复杂。若赏赐稍有不公,极易引发不必要的纷争,甚至影响日后更为关键的合作。
这一日,李斯在值房内召见了少府令、兵部侍郎及相关官员,共同评议两家的功劳。堂内烛火通明,案几上摊开着连弩的试射记录与楼车的营造图样。
少府令先开了口:“丞相,墨家连弩,结构精妙,射速远超旧弩,且便于操练。一旦大规模配备,尤其是于边防戍卒,其效甚巨。下官以为,此功在‘广’。”
兵部侍郎随即补充:“然公输楼车,高逾城墙,内藏机关,可运兵卒,可施箭雨,于攻坚拔寨之时,实乃利器。只是其用兵之境,确比连弩为‘专’。二者于军事而言,皆不可或缺,实难分高下。”
李斯静听不语,手指轻轻敲击着案几。他需要的,不仅是对功劳的准确评估,更是一个能让两家乃至朝野都无话可说、且能引导其日后为帝国持续效力的万全之策。赏赐本身是表,其下的平衡与引导才是里。
经过连日深思,权衡各方利弊,李斯终于做出了决断。此举充分体现了他高超的政治平衡艺术。
对于墨家,李斯的处置如下:因其连弩即将大规模列装,影响遍及全军,意义深远。李斯亲自奏请皇帝(以总摄政务名义代行),下旨重赏主导研发的墨家工匠团队。赐予牵头工匠官大夫爵位(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八级),其余主要参与者亦按贡献赐予相应爵位与丰厚金帛。同时,诏书中特意褒奖墨家“格物致用,利国利民”之精神,并特准墨家在帝国最高学府“明理学宫”内,设立一个非正式的“格物研讨之所”,供其交流技艺、探讨学问,当然,此举意在荣宠,此研讨之所仍须受学宫规章管辖。这既是对墨家学术及其实用价值的极大肯定,也是一种极为巧妙的荣誉性笼络,满足了墨家对自身道术传承的部分期许。
对于公输家,李斯同样不吝赏赐。赐予主持楼车制造的公输家传人公乘爵位(亦为第八级,与墨家牵头者爵位持平),赏赐的金帛数量与墨家团队完全相当。诏书中则赞扬其“巧思妙构,攻坚克难”。此外,李斯给予了公输家更实际的权责:委任其负责后续所有楼车制造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之职,使其在帝国军工体系中获得一块明确的、可施展才华的领域。
如此一来,两家在最为直观的爵位等级和物质赏赐上完全持平,毫无偏袒,彰显了朝廷的绝对公正。同时,李斯又根据两家成果的特点及其学派禀性,给予了差异化的荣誉和后续发展空间:墨家偏重于获得学术层面的有限度认可(研讨之所),契合其兼爱、重民的风气;公输家则侧重于获得实际工程的管理权,满足其精于构造、注重实效的传统。既彻底避免了因赏赐不均而可能产生的矛盾,又极为巧妙地引导了两家未来的发展方向,使其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并能继续死心塌地为帝国效力。
此平衡之策传出后,墨家感念朝廷对其“格物”之学的尊重,且赏赐厚重,心满意足;公输家则欣喜于获得实职,可将其技艺进一步发扬光大,亦觉颜面有光。朝野有识之士闻之,皆叹服丞相处置得当,既彰功勋,又弥合潜在裂隙。李斯借此再次向天下表明,在他主导的朝堂之下,无论何门何派,出身为何,只要有真才实学,能为国所用,皆可得其应得之奖赏与地位,帝国自有包容与驾驭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