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渠的拓宽与加固工程,关乎关中万顷良田的灌溉,更关乎新生帝国民生根本的稳固。在“慎用民力”的总原则下,丞相李斯于丞相府夜以继日地推敲劳役章程。烛光映照着他日渐苍老却更显沉静的面容,最终,他提起笔,在一卷崭新的竹简上,写下了一条在当时堪称石破天惊的条款:“凡参与郑国渠工程之民夫,除每日由官府供给饭食、安排宿处外,另按日出工情况,给予一定钱粮作为酬劳。”
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其报酬数额远低于市价,更像是一种“以工代赈”的强化版。然而,在普遍实行无偿、强制性徭役的秦代,这一决定,无异于在坚冰上凿开了第一道裂缝。
曾几何时,大秦的铁律如山。百姓服徭役,修筑长城、驰道、宫室、陵寝,是法定的义务,更是沉重的枷锁。无数黔首在皮鞭与律令的驱使下,走向遥远的边塞或巨大的工地,往往只有勉强果腹的糙米黍粥,甚至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汗水、鲜血乃至生命,都成了帝国宏伟工程的无声注脚。这种无偿且严酷的征发,虽然能在短时间内集中骇人的力量,却也如涓涓细流,汇成了积郁在百姓心中的怨愤之河,是帝国肌体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如今,新帝扶苏登基,倡行仁政,减免赋税。李斯深知,若在劳役此等直接关系民生痛感的大事上依旧因循旧制,所谓的“与民休息”便成了空中楼阁。因此,他力主付酬募工,其考量深远而务实:
其一,彰显新政诚意,化解民怨。 “陛下减免田租,百姓已感念天恩。然徭役之苦,尤甚赋税。”李斯在小型朝议上对几位核心大臣阐述,“若使民夫于郑国渠上不仅能果腹,还能有所盈余,带回些许钱帛补贴家用,则朝廷‘仁政爱民’之心,方能真切落地,而非一纸空文。此可收服民心,化解抵触,使工程顺利进行。”
其二,驱散怠工阴云,保障质量。 无偿劳役之下,民夫视服役为畏途,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乃至暗中破坏屡见不鲜。一名治粟内史府的官员补充道:“丞相明鉴。给予报酬,虽微薄,却能使民夫知其为自身利益劳作。工程早一日完成,渠水早一日灌溉,他们亦早一日得利归家。如此,其积极性自生,于工程进度、质量,大有裨益。监工亦可从一味鞭笞,转向督导规章,氛围将大为不同。”
其三,润泽民间经济,稳固根基。 李斯的目光投向案上的地图,关中风物宛在眼前。“关中农户,农闲时本就劳力富余。令其参与工程,得此报酬,可添置犁铧、修缮房屋,或存蓄以备不时之需。这些钱币流入市井乡野,货物流通,市面得以活跃,此乃滋养地方之活水。民富,则国本固。”
其四,亦是李斯个人理念的蜕变。 无人知晓的深夜里,他曾被往昔辅佐先帝时制定的某些严苛律条所带来的梦魇惊醒。那种纯粹依靠律法强制、视民力为无限资源的做法,其反噬之力他已窥见端倪。如今,他更倾向于寻求一种蕴含“人情”、更能持久的方式来实现国家目标。这报酬,既是对民力的补偿,也是他内心某种愧悔与修正的微小体现。
报酬的具体标准,由丞相府会同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粮食的官员)反复核算而定。并非重赏,但力求“使一夫劳作,除自身耗用外,能略有余裕以养三口之家”。钱粮的发放也有细致规定,或按旬发放现钱,或登记在册,待完成一定工段后统一结算,确保民夫实实在在拿到手中。
此令在有限的范围内传开后,果然在朝堂激起了涟漪。几位以恪守“祖宗成法”自居的老臣求见李斯,言辞恳切又带着忧虑:“丞相,此例一开,恐坏法度之严!日后若修宫室、筑陵寝,是否亦需付酬?国帑何以支撑?此风万不可长啊!”
李斯静听完毕,目光扫过众人,沉稳而坚定地回应:“诸公所言,乃守成之见。然时移世易。昔日非常之法,可用于非常之时。如今陛下以仁德治国,天下思安。郑国渠乃利民工程,若仍行强制征发,与暴政何异?这点‘耗费’,相较于民怨沸腾、工程迟滞乃至激起变乱之风险,孰轻孰重?本相非但要行于此渠,更要借此立一范例,让天下人知,为大秦效力,非仅尽义务,亦可有所得。此乃‘慎用民力’之真义,亦是帝国长治久安之新基!” 他语气中的决绝,让反对者一时语塞。
消息像春风一样,吹遍了关中地区的乡邑里聚。起初,农夫们将信将疑:“去服徭役,不光管饭,还给钱?天下哪有这等好事?”但当官府的文告明确贴在乡亭,当第一批应募者真的在旬末拿到了几枚沉甸甸的“半两”钱后, 怀疑变成了惊喜。工地上的气氛悄然变化,民夫们劳作的号子似乎都响亮了许多,监工发现,只需明确标准,民夫们自发地就会相互督促,生怕因质量不达标而影响整体的进度和自己的报酬。休息时,有人已经开始盘算,这笔钱能给妻儿扯块新布,或是给家里的耕牛添置更好的轭具。一种久违的、带着希望的生计,在郑国渠的工地上,随着夯土的节奏,慢慢滋生、蔓延。
李斯站在丞相府的高台上,似乎能遥感到百里之外工地上的那股微妙的活力。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改变积弊非一日之功。但这“有偿劳役”的第一步,如同郑国渠即将引来的汩汩清流,其意义,或许远超工程本身。它试图在严苛的秦法与疲惫的民心之间,探寻一条更具韧性、也更可持续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