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那名穿着贵族服饰的女子带着一个大包裹走出了铺子,叶蓁拿着一本书在上面写了几句,抬头看向还在发呆的店小二,说道:“你可听说过,万寿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小厮当然是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刚才在街对面的茶楼,有个小二哥跟他讲故事的时候,提到了万福长生院,就是金太夫人的!当然,金家人在杭州的时候,也会把万福万寿的院子留在江南。”
看到叶来了兴致,年轻的店员也是忍不住多说了一遍。
待那小厮将金太夫人与金家人的一切都说了一遍之后,只觉得自己的嘴巴都有些发干了。
“嗯。”叶说。
“多谢老爷!”
“那么,你可知金太夫人的子女之中,是否有一个叫金九龄的?”
店小二微微一怔,问道:“就是六扇门的总捕头,金九龄?”
他又想起陆小凤在提起金九龄的时候,曾说过金九龄,他又不敢肯定地点点头,说:看来是真的。
小厮歪着脑袋,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这才回答道:“主子,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听闻,金太夫人身边,确实有一个做捕头的。至于他的真名,我也不太清楚!”
叶笑微笑着说道:“无妨,以后你若是有时间,可以到我的长生府,与他们聊聊天。”
那店员也是点了点头。
片刻之后,那店小二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老板,这段时间,我好像没有看到西门庄主来过啊。”
西门吹雪与陆小凤,都遇到了一个叫石佛的女子,结果他们都受了重伤,西门吹雪、陆小凤还在院子里休养。
“西门庄主和陆少爷有没有伤到他们?”
年轻的店员一脸的为难,犹豫了一下,又关切的问了一句:“没事吧?”
叶惊讶的看了店员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那就好!”年轻的店员立刻放下心来,脸上露出笑容。
“没想到你和他们走得那么近,还挺担心他们受伤的。”
掌柜的一双眼睛立刻睁得大大的,先是一怔,随即就挠了挠头,赔着笑脸说道:“老板,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的铺子已经开门了,等西门庄的主人病好了,我们就可以多走走,让我们的顾客知道,我们的生意,一定会很好的!”
“如果西门吹雪回来了,你最好去一趟万寿宫,把金姑娘给我看看。”
……
杭州的西湖还是老样子。荷叶相连,莲花倒影,烟柳画桥,是四季西湖的另一道风景。
第二天清晨,当叶提着自己的长刀走进西湖时,正好碰到了昨天来过的金姑娘和她的侍女,只是这一次,他们并不是独自一人出来,而是被一大群人给围住了。
今天的金家大小姐,并没有像那些贵族子弟一样,穿着一件火红色的华丽长裙,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
“花七哥,你怎么来了?”金家大小姐笑靥如花的看着旁边一个温和的少年,两个人似乎很熟络的聊了起来。
侍女也注意到了叶,迎了上去:“小姐!”
原本她也就是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但是,在看到叶手里拿着一把镶着金叶的光剑,还有她背后背着的重剑泰阿时,这名侍女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先不说这两把长剑的造型有多怪异,光是上面雕刻的精美银杏树叶,就可以看出,铸造这两把长剑的人,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功夫。
而且,叶英当年炼制的那把双生剑,被藏剑山庄中那棵千年古树下供奉着,寓意着平安与长寿,寓意着这把剑的主人身体健康,虽然剑刃尖锐,但这把剑,绝对是一把罕见的安宁之剑!这把泰阿,据说是欧冶子与干将共同打造出来的,历经千辛万苦,最终被一位江湖中人送给了他,他曾经一剑于万军大军中取下了头颅,那是一把罕见的绝世宝剑!
无论是泰阿,还是千叶长生,都是当世罕见的神兵!
小丫鬟站在金灵芝的身后,眼光何等毒辣,一眼就看出,这两把用黄金树叶点缀着的宝剑,竟然被一把一大一小两把长刀,都是用黄金树叶装饰起来的,这让她不禁有些惊讶,心想,这个叶,肯定不只是一家古董字画铺的店主啊。
金姑娘正跟那个“花七哥”谈笑风生,哪里知道自己的丫头在想什么。至于叶,则是对着少女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然后目光又看向了一旁的少年。
他在珠宝阁里,与陆小凤一起接到霍天青的请柬,后来又在明珠阁水榭里现身,如果她没有猜错,那个瞎眼的少年,应该就是花满楼了。
现在想来,当日在这座楼阁中,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
他削发为僧后,每天都要在佛像前吃饭拜佛,为的就是不让自己失去亲人,但他的实力所限,根本无法为自己的仇家霍天青复仇。
胜通大师看着手中的地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双手合十,有气无力的说道:“这位姑娘,我、我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老方丈已经是个沉默寡言的老人了,上一任主持死后,胜同大师继承了他的位置,但他万万没想到,这座与世隔绝的寺院,居然还需要一张政府的地契。
……
当他走出郊外废弃的破庙,进入城市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黄昏。
京城,是皇帝的地盘,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夏天的炎热,一直持续到了晚上,夕阳西下,才没有中午那么炎热。
集市上有卖东西的,有衣衫褴褛的平民,有头戴草帽,有扛着担子的商贩,有赶着马车,有小厮,有下人,有卖糖的,也有卖糖卖的,有打自己小孩的,有愁眉苦脸的,有拿着两个铜板,有没有卖水果的,有卖卖卖的。
叶笑漫步在街道上,欣赏着这座城市的生活,感受着这座城市的繁华,这座城市的繁华,让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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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唐时代的时代,有着天壤之别,但是,这是一个和平的时代,一个和平的世界。
她呆呆的看着大明的国都,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的宁静,如此的真实。
他独自一人,顺着太和门,来到了金水玉带江,可以看到附近熙熙攘攘的集市,也可以看到那座雄伟的紫禁城。
他站在金水环绕的河边,仰头看着近在咫尺的紫禁城,看着那一座座宫殿般的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像是披上了一层金光,倒映在他黑色的眸子里。
他的心情变幻不定,心中百感交集。
过了好一会儿,叶才发出一声叹息。当她看见离紫禁城不远的地方,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形形色色的人,几百年来的生疏与疏离,都被岁月的洪流所淹没。
说完,他便转过身,走向了刚才看见的那间酒楼。
上午的时候,胜同并没有等叶入衙门,向他打听那份地契的事情,他就很为难地说,他不知道这件事情,不过,如果他不小心占据了叶家的土地,那么他一定会尽快将这座庙搬走,他只希望叶宽限一段时间,因为他不仅要处理这里的居民,还要处理佛像与香火之类的事情。
他是来赚钱的,对于一个和尚,他是绝对不会去找的。至于如何将地皮卖给胜通,两人都很清楚,在这样一座人迹罕至的寺庙里,胜通大师肯定赚不到那么多钱,所以两人都没有提起过这个办法。
全福酒楼位于鼓楼东门,位于永定门,在店小二热情的迎接下,叶刚一进门,就看到李寻欢和络腮胡男子从二楼的台阶上走了下来。
叶抬起头,看向李寻欢和络腮胡男子,两人都是一脸的惊讶。
她出了郊外的破旧寺庙,入城之后,便没有见到李寻欢和她的队伍,也没有在意林仙儿的去向。谁知道,进了城,在这么大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全福酒楼的小二很会察言观色,在得到了叶老的命令后,他就带着叶走到了一桌,拿起一块毛巾,将李寻欢和虬髯男子都给扫了一遍,这才让他坐了下来。
不等叶点菜名,小二就已经笑呵呵的对着叶家说道:“客人,不知这两个客人,你是不是认得?”
“嗯?”叶转过头,露出了一丝微笑。
李寻欢、虬髯男子和他的仆人,也都听见了店小二的轻语声,纷纷侧目望去。
酒楼中的小二们,从来没有离开过京城,但是,他们每天都要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宾客,所以,她说话的时候,声音中还夹杂着一丝江南腔,所以,店小二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在异国他乡遇到熟人,这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店小二并不知道李寻欢和叶掌柜是在京城郊外的一家茶楼里第一次见面,还以为两人早就认识了,而且李寻欢虽然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但他身后跟着的一个满脸横肉的络腮胡子壮汉,却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虽然脸上挂着笑容,但腰间挂着两把明晃晃的长刀,一看就是江湖中人。
江湖中人,自然是要比普通人更加的随和一些,那店小二看着二人的样子,也是微微一笑,建议说道:“我看两位是故人,不如我们同桌如何?”
“我没意见!”她和李寻欢谈不上什么朋友,也谈不上什么仇恨,只是一日两面的偶遇,可以说是缘分。
至于李寻欢,也只是萍水相逢而已。然而,叶伏天却很想问一问叶,林仙儿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么想着,李寻欢在店小二的建议下,径直朝着她走了过去,“叶小姐,不如我们在这里坐一张桌子如何?”
“李少爷,你忙你的吧。”叶耸耸肩,莞尔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