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琼海归来,沈文琅与高途的关系彻底明朗化。这也意味着沈文琅那压抑了十年的、近乎扭曲的占有欲,终于找到了一个“合法”的宣泄口,并以一种近乎变本加厉的黏人模式爆发出来。
回到江沪的第一天,沈文琅就直接将车驶入了自己位于顶层的豪华公寓地下车库,而非高途租住的小区。
“下车。”沈文琅解开安全带,语气自然得仿佛理所当然。
高途愣了一下,看向窗外陌生的环境:“沈总,这是……我家不在这。”
“以后就是了。”沈文琅侧头看他,眼神深邃,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你那公寓太小,环境也一般,以后住这里。”
高途有些无措:“这……不合适吧?我的东西都在那边……”
“让秦勉派人去收拾,今天之内全部搬过来。”沈文琅直接打断,倾身过来,指尖轻轻摩挲着高途后颈已然愈合的腺体,那里仍残留着他标记的气息,“你人在这里就行。”他眼神微暗,语气压低,“还是说,你不想和我住一起?”
高途被他触碰得一阵微颤,面对沈文琅这般直白强势的逼近,他十年养成的顺从习惯与新晋恋人的身份让他根本无法招架,只能耳尖泛红地低声回应:“……没有不想。”
于是,高途甚至连回自己小公寓整理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沈文琅直接“安置”在了这间顶层豪宅里。
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翌日回到hS集团,高途习惯性地走向秘书处的独立办公室,却被沈文琅一把拉住手腕。
“去哪?”沈文琅蹙眉。
“去……我办公室啊?”高途有些茫然。
“以后不用去了。”沈文琅不容分说地揽过他的肩,将人带进总裁办公室,指向内侧一片区域——原本摆放沙发和艺术品的角落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配置顶尖、设计现代而舒适办公桌椅,俨然一个设施齐全的小型工作区。“你的新位置在这里。”
高途看着那近在咫尺的总裁办公桌,整个人都懵了:“沈总!这……这不合适!我是首席秘书,应该在秘书处……”
“哪里不合适?”沈文琅理直气壮,“首席秘书离总裁最近,天经地义。这里通风采光俱佳,方便我随时找你。”——最重要的是,方便我随时能看到你。
高途:“……”他竟无言以对。
于是,高途的办公地点,彻底挪了窝。
如此一来,高途是omega的事实自然也捂不住了。沈文琅根本无意隐瞒,甚至颇有些昭告天下的意味。高途身上那极淡的、因长期使用抑制剂而被压抑的鼠尾草信息素,如今在沈文琅有意无意的纵容和标记影响下,渐渐变得清晰可辨。
加之如此高调的同进同出、同室办公,集团员工目光如炬,瞬间整个hS总部都暗流涌动。
“天!高秘书居然是omega!”
“沈总和高秘书??他们真的……”
“怪不得以前沈总对高秘书那么……苛刻又特殊。”
“这是什么现实版霸总剧本?讨厌omega的沈总栽在了自家omega秘书手上?”
“真香定律虽迟但到!”
各种议论甚嚣尘上,惊讶、好奇、探究、羡慕……种种目光聚焦于高途,令他如坐针毡。
最甚者是Eric,他借着送文件的由头溜进总裁办公室,挤眉弄眼地蹭到高途的新办公桌前,压低声音兴奋八卦:“途哥!途哥!真的假的啊?你和沈总……你们真的……那个了?”他比划了个暧昧手势,“沈总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他现在是不是特别……嗯?”他一脸“你懂的”表情。
高途尴尬得脚趾抠地,面红耳赤,恨不得原地消失:“Eric!这是公司!别胡说!”
“哎呀,这有什么!全公司都传遍啦!”Eric笑嘻嘻,“恭喜啊途哥!十年铁树开花,守得云开见月明!沈总这下是被你彻底拿捏了吧?”
高途简直想手动消音。
然而,更让他窘迫的事情接踵而至。
沈文琅似乎完全无视了“办公室”这个概念。他习惯了高途的存在,抬头即见的距离让他心情愉悦,而这份愉悦常演变为突如其来的亲昵。
有时是批着文件,忽然便唤高途过去,待人走近,便揽过腰肢索一个短暂的吻。
有时是高途正专注处理邮件,沈文琅会悄无声息地绕至他身后,俯身环抱,将下巴搁在他肩头,看他工作。温热的呼吸喷洒在颈侧敏感的腺体上,常常惹得高途一阵腿软,根本无法集中精神。
最要命的是,这般情景竟被进来送紧急文件的秘书长秦勉撞见了两回!
第一回,秦勉目睹沈总将高秘书困在办公桌与怀抱间亲吻,高秘书面红如血。秦勉面不改色地放下文件,道一句“抱歉,打扰”,随即淡定退出,甚至贴心地将门带得更严实了些。
第二回,秦勉见沈总安然坐在高秘书的椅上,而高秘书则满脸通红地坐在沈总腿上,正小声抱怨着什么。秦勉再次面无表情地完成流程,离去时甚至向高途投去一记“我理解,辛苦了”的眼神。
高途只觉得一辈子的颜面都在这两日丢尽了!他试图与沈文琅沟通:“沈总!这是公司!影响不好!您能不能……稍加克制?”
沈文琅却一脸理所当然:“何处影响不好?我亲近自己的omega,犯法?”他甚至觉得这般甚好,正好让所有人清楚高途归属何人,绝了他人妄念。
高途绝望地发现,从前那个只是脾气坏、要求严苛的老板虽然难缠,但至少行事正常。而今这个陷入热恋(?)、占有欲爆棚的沈文琅,活脱脱一只随时会黏上来的大型犬科动物(骨子里仍是狼),令他完全无法招架,每日都沉浸于甜蜜却极度尴尬的水深火热之中。
他十年的暗恋似乎终于得见天日,只是这正果的滋味……未免也太过“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