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语如同冰水泼洒,瞬间让原本因数据而升温的欢快气氛凝滞、冻结。村民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如同被寒风吹过的花朵,有些无措地看着评委席上那位威严的神使,又焦急地望向场中的林晓枫。李大爷气得胡子直翘,张了张嘴想大声反驳“俺们乐意!”,却被身旁的王奶奶死死拉住了衣袖,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冲动顶撞。
孔正似乎进入了状态,他继续他的论述,引经据典,声音朗朗,试图以煌煌正道碾压一切“歪理”: “《礼》有云:‘惟辟玉食,饮惟祀。’纵是古圣先贤所言饮酒,亦当有度,当合于礼法,用于祭祀天地、养老奉亲、款待宾客之庄严场合,而非如此……如此聚众喧闹,以奇技淫巧之物,惑乱人心,消磨志气!”
他的目光再次转向土地公,眼神锐利如刀,带着审视与责备:“土地神只!尔等身为一方守护,引导村民,不务春耕秋收之农耕正本,不修诗书礼乐之文教大德,却汲汲营营于此等追求‘快乐’之虚妄物事,纵使得一时之利,聚一时之信,然长此以往,民风必将趋于浮躁,农耕之本必然荒废,文教之基必然动摇,人心思乐厌苦,岂非舍本逐末,饮鸩止渴?此绝非治国安邦、教化众生之煌煌正道!”
一番话,引经据典,掷地有声,充满了卫道者的凛然正气与不容置疑的权威感。仿佛在他口中,桃源村依靠“快乐水”取得的这一切成就,都成了建立在沙丘上的危楼,随时可能崩塌,并且其存在本身,就是对传统秩序的挑战与破坏。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和压抑。
镇守府的官吏们面面相觑,噤若寒蝉,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插话,触文曲星神使的霉头。几位乡老则大多露出了深思甚至赞同之色,显然,孔正这番立足于传统“正业”和“道统”的批判,也深深触动并契合了他们心中固有的观念。是啊,喝酒取乐,终究不是长久安身立命之计,能比得上踏实种地、读书明理来得稳固正派吗?快乐,能当饭吃吗?能当修为吗?
土地公王富贵的脸色也变得一阵青一阵白,他张了张嘴,想要辩解,想说村民们并没有荒废农耕,想说村子比以前更团结更有活力了,但面对孔正这顶“不合正道”、“舍本逐末”、“动摇根基”的沉重大帽子,他发现自己那点口才和神只的威严,在对方引经据典的煌煌正道面前,竟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一时语塞。毕竟,在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认知体系里,孔正所言,似乎才是无可辩驳的“正理”。
隐藏在虚空之中的杜康,虚影不屑地撇了撇嘴,低声嘟囔了一句:“迂腐!快乐怎么就不是正道了?活得开心,活得有盼头,才是最大的正道!”但他并没有出声干涉。他知道,理念之争,非一日之功,这一关,必须由林晓枫这个亲手酿造出“快乐”、亲身感受到变化的当事人,自己来面对,来闯过。
所有的目光,带着担忧、期待、审视、质疑……种种复杂的情绪,此刻都如同聚光灯般,聚焦在了那个一直被质疑、此刻却异常沉静的布衣少年身上。
林晓枫深吸了一口气,胸腔中因那番指责而涌起的些许波澜,被他强行压下。他知道,该来的总会来。数据可以证明“结果”,却无法轻易扭转某些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上前一步,步履沉稳地走到了广场中央,站在了孔正的对面,两人之间,仿佛隔着一道无形的、名为“道统”的鸿沟。
他没有被对方的声势吓倒,没有愤怒地咆哮,也没有慌张地辩解,眼神清澈而平静,如同他酿造的“月华凝露酒”。他向着面色肃然的孔正,不卑不亢地躬身行了一礼,姿态从容。
“文曲星神使大人。”他的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稳定地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寂静,“晚辈林晓枫,乃此酒酿造者,心中有一事不明,困惑已久,想借此机会,请教大人。”
孔正微微眯起眼睛,如同审视一件新奇却可能蕴含风险的器物,仔细地打量着这个面对自己威压竟能不卑不亢的少年,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字:“讲。”
“敢问大人,”林晓枫抬起头,目光坦然,毫无畏惧地直视着孔正那双仿佛能洞悉人心的眼睛,“神明庇佑一方水土,福泽众生,其所求所愿,究竟为何?是希望看到治下之民,终日愁眉不展,匍匐在地,心中充满敬畏与恐惧,苦苦祈求神明怜悯赐福?还是希望看到他们,食能果腹,衣能蔽体,居有定所,老有所养,少有所乐,并且……脸上能时常带着发自内心的、对生活满足的笑容?”
他顿了顿,不给孔正思索反驳的时间,继续抛出第二个问题,语气更加恳切,却也更加犀利: “再请问大人,您所推崇的文教之德,所重视的经济之本,其推行、发展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正是为了让黎民百姓,能过上更好的、更有尊严的、心中充满希望和快乐的生活吗?若百姓终日劳苦却不得温饱,心中郁结而无欢颜,即便满口仁义道德,这文教,这经济,又有何意义?”
两个问题,如同两支脱离了弓弦的利箭,裹挟着最质朴的人间烟火气,直指神道与教化的最核心、最本质的目的!
孔正整个人愣住了,如同被一道无形的惊雷劈中。他饱读诗书,精通礼法,辩论经义从未输过阵仗,却从未……从未有人从这个最基础、也最根本的角度,如此直白、如此尖锐地向他提问过。在他自幼接受的神官教导和固有的认知体系里,神明威严莫测,百姓当心存敬畏,各安天命,恪守本分,维持秩序稳定,便是正道。推行文教,发展经济,是为了强国富民,维护邦国稳定与礼法秩序。而“快乐”?那似乎是一种过于奢侈、轻浮甚至可能引人堕落的东西,从未被纳入“正道”的考量范畴,甚至在某些典籍里,是需要被“节制”的“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