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僵局,侦破组几人只能再次沉下心来,仔细翻阅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记录,希望能从这些旁枝末节中,找到被忽略的蛛丝马迹。
然而,这些记录大多充斥着个人好恶与主观判断,看似信息庞杂,却难以直接指向真相。
他们首先看到了关于德威特家庭的补充信息,德威特太太是德威特的第二任妻子,两人结婚六年。
珍妮则是德威特前妻所生的女儿。
接着是德威特的邻居,富兰克林·埃亨,一位退休工程师。
萨姆在记录旁备注,此人身形高大,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给人的感觉非常轻松,眼神柔和开朗。
他对朗斯特里特的评价极为负面,直言不喜此人,认为朗斯特里特是不可信任的,“是那种打牌都会唬人的家伙”,并表示对他的死毫不意外,完全是“咎由自取”。
当萨姆问及对彻丽指控德威特杀人的看法时,富兰克林反应强烈,认为“完全不可能”。
他声称认识德威特整整六年,德威特是个“标准的绅士”,完全没有“邪恶的念头”,并自信地表示除了德威特的家人,全世界没人比他更了解德威特。
他们每周都会一起下三、四次棋。他甚至从棋艺角度分析,认为德威特完全有实力参加公开赛,但性格“太内向、敏感,甚至有些神经质”。
最后,他意味深长地总结,朗斯特里特是德威特“生命中的一个负担”,他的死对德威特是件“好事”。
“这位邻居,对德威特的评价很高,辩护意图非常明显。”苏雨点评道,“但他的说辞,某种程度上反而加深了德威特长期压抑,内心可能积聚巨大压力的印象。”
然后是女演员彻丽·布朗的证词。与案发当日的崩溃不同,此时的她已经恢复了平日里明朗愉悦的风采。
她承认与朗斯特里特相识于五个月前的一场宴会,是朗斯特里特对她死缠烂打,并关键性地承诺一旦订婚就会‘改立遗嘱’,她才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
对于昨日失控指控德威特,她归因于一时情绪,并说只是凭直觉,因为“朗斯特里特一直跟我说,德威特恨死他了”。
至于其原因,她表示不知情,朗斯特里特也未曾提过。
“改立遗嘱......”马天华重复着这个词,“这位布朗小姐也有一部分动机。如果朗斯特里特突然死亡,而她作为未婚妻,或许能在嘱中获益?”
陈国栋补充道:“和之前了解的一样,一个看中美貌一个看中钱财,看来两人也相当扭曲啊。”
接着是克里斯托弗·洛德,珍妮的未婚夫,同时也是德威特公司的职员。
他的证词充满了对朗斯特里特的憎恶,并再次确认了自己曾殴打过朗斯特里特。
他提到一个关键细节,在那次冲突后,他曾向直属上司德威特提交辞呈,但被德威特挽留。
他留下的原因,一是真心敬重德威特,二是为了看住朗斯特里特,也能就近保护女友珍妮。
然而,洛德也表达了对德威特处理此事方式的巨大困惑。“德威特先生一直是个敏锐、机灵而且有坚定自我信念的人,”
洛德在证词中说,“平常也非常关心珍妮。按理说,有人敢这么侵犯他的女儿,他一定会当场打回去,就算杀了那人也不为过。但是他却妥协了事......此事我也想不通。”
他甚至补充,据安娜告知,在那次冲突后,朗斯特里特依然骚扰过珍妮,并因此再次与洛德发生争吵。
但当被问及德威特太太与朗斯特里特的关系时,洛德则小心翼翼地避重就轻,似乎有所顾忌。
“德威特的异常妥协,也是此案的谜团之一。”秋阎指出,“洛德的证词,再次强化了这一点。是什么让一个爱护女儿、性格中有刚烈一面的人,选择如此隐忍。”
随后是珍妮·德威特的证词。她完全站在父亲一边,证词充满了维护之情,未能提供任何有效信息,萨姆也没有深入追问。
借住在德威特家的商人路易斯·因佩里亚莱,则表达了对德威特的欣赏,声称每次出差都借住德威特家,但他与朗斯特里特不熟,无法提供有价值线索。
至于迈克·柯林斯,他的证词依旧充满火药味。
在与萨姆互相抛掷了一些“垃圾话”后,他生气地表示一定会让德威特赔偿他的股票损失,并扬言“有的是办法”。
当萨姆追问他那五万美金投资款的来源时,柯林斯情绪激动地警告萨姆少管闲事,否则“扭断他的脖子”。
“柯林斯的资金来路可能有问题,”马天华敏锐地察觉到,“这或许是他另一个急于找朗斯特里特麻烦的原因。”
最后是男演员波卢克斯,他对朗斯特里特印象同样很差,并且证词中隐约透露出与彻丽·布朗的暧昧关系。
看完所有这些证词,侦破组面前的嫌疑人画像似乎更加丰满,却也更加混乱。每个人都有动机,每个人都有所隐瞒。
萨姆在记录最后提到,他已再次与德威特接触,交代了后续需要配合调查朗斯特里特的私人账户和信件往来事宜。
林天佑摊在椅子上说道:“关系也太乱了,初步看来德威特的动机最明显吧?”
苏雨又看了一遍几份文件,“柯林斯的资金来源有没有可能作为朗斯特里特威胁他的把柄?”
林天佑点了点头:“也有这个可能,所以他杀死了朗斯特里特,再向不知情的德威特要赔偿。”
马天华身体前倾,双手撑在桌面上,眉头紧锁着,将众人从复杂的人际关系拉回到了最核心的难题上:
“但是,单凭动机,我们根本无法定罪。就算德威特和的柯林斯的动机看起来很大,可他是如何在电车上下手的?我们必须解决这个‘如何做到’的问题。”
秋阎轻轻摸了摸鼻子:“对,差点被带歪了。重点在于,谁,在什么时间点,拥有将凶器放入死者口袋而不被察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