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县的清晨,阳光斜斜地洒在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上,折射出细碎的光斑。渠成顺推开办公室的门,一眼就看到周万发正戴着老花镜,在调解室的长桌上整理卷宗,文件被码得整整齐齐,像列队的士兵。
“老周,今天可得打起精神。” 渠成顺边说边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放,“听说有个健身房的纠纷,涉及的消费者不少。”
周万发推了推眼镜,嘴角微微上扬:“放心吧,有咱《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撑腰,还怕解决不了?” 他翻开一本泛黄的法律笔记,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这些年参与调解的案例和法律要点。
话音刚落,办公室的门 “吱呀” 一声被推开,张忠民大步流星地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袋热乎乎的包子。“都别聊了,先吃早饭。” 他把包子往桌上一放,“我刚在路上听说,那个健身房突然关门,好多办了年卡的会员都没处说理去。”
正说着,戴世龙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进来,虽已退休,但眼神依旧犀利。“我在信访局干了大半辈子,这种预付式消费纠纷见得多了。消费者的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咱们得管。”
这时,周万全也到了,他虽没有律师证,可在司法局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让他对各类法律条文烂熟于心。“我昨天晚上又把相关法律条文研究了一遍,这次一定能帮消费者讨回公道。”
几人正讨论着,方梅拿着采访本急匆匆地跑了进来,她是《晨报》的记者,专跑民生新闻线。“我刚得到消息,有三十多个消费者正打算去县政府门口聚集维权呢。”
渠成顺眉头一皱,立刻站了起来:“不行,这样容易引发混乱。张彩娇,你赶紧准备好相关法律资料。咱们现在就去现场,先稳住消费者情绪,再谈调解的事儿。” 张彩娇迅速从文件柜里抽出几本法律手册,塞进包里。
一行人赶到县政府门口时,三十多名消费者正围在一起,情绪激动地议论纷纷。一位中年妇女红着眼眶哭诉:“我花了五千块办的年卡,才用了一个月,健身房就这么没了,这不是骗钱吗?”
渠成顺站到台阶上,大声说道:“大家先冷静一下!我们是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专门来帮大家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第 577 条,健身房未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3 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没按约定提供服务,就该退回预付款。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帮你们把钱要回来!”
听到这些,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周万发和戴世龙开始安抚消费者的情绪,收集大家的合同和缴费凭证。张忠民则掏出手机,联系健身房老板。电话那头,老板支支吾吾,一会儿说资金周转困难,一会儿又说正在找新场地。
方梅拿着相机,记录下这一幕,她知道,这不仅是一个维权故事,更是普及法律知识的好机会。“大家看,” 她对着镜头说道,“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冲动,要相信法律,通过正规途径维权。以后大家在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签好书面合同,把服务内容、退款条款都写清楚。”
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法律服务中心和消费者代表选出了五人谈判小组,准备与健身房老板当面协商。在调解室里,渠成顺拿出厚厚的法律条文,逐条向健身房老板解释。“你看,这些法律都摆在这儿,你要是不退还费用,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你,到时候你不仅要退钱,还得承担更多责任。”
周万全补充道:“而且,如果消费者联合起来维权,成功率会更高。你现在主动解决问题,还能减少损失,挽回一点信誉。”
在法律的威慑和众人的劝说下,健身房老板终于松口,同意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当消费者拿到退款的那一刻,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方梅在报道中写道:“在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努力下,一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这不仅是消费者的胜利,更是法治力量的彰显。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让更多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着报纸上的报道,渠成顺和同事们相视而笑。他们知道,在普法维权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每解决一个纠纷,就离法治社会的目标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