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青山县,寒风裹挟着枯叶在街道上打着旋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办公室里,暖气片发出轻微的嗡鸣,却驱散不了空气中凝重的气氛。渠成顺握着听筒,眉头越皱越紧,电话那头,一个年轻男声带着哭腔:“渠主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来求助的是小华,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脸上还带着未褪尽的稚气。三个月前,他的朋友张先生以生意周转为由,向他借了 8 万元。出于信任,两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在酒桌上碰了碰杯,口头约定月息 5 分,三个月后连本带利归还。可还款日期已过半月,张先生却像人间蒸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当时想着都是朋友,签合同伤感情……” 小华攥着衣角,声音发颤,“现在他不认账,我连个证据都没有。”
周万发推了推眼镜,在法律笔记上快速记录:“《民法典》第 668 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不书面,但……” 他笔尖重重顿在纸上,“关键是怎么证明借款事实和利息约定。”
戴世龙摩挲着退休前获颁的 “信访调解能手” 奖章,沉吟道:“得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里找突破口。但 5 分利息明显超过法定上限,就算能证明,超出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
张忠民已经开始联系张先生,电话里却传来冷漠的女声:“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他气得把手机往桌上一放:“玩失踪?这事儿可没这么容易了结!”
周万全戴着老花镜,在电脑前仔细翻阅类似判例:“去年邻县有个案例,当事人仅凭转账记录和一段录音就胜诉了。咱们得帮小华梳理证据链。”
张彩娇抱着一摞《民法典》借贷相关条款的宣传册走进来,小声说:“我听说张先生在城西开了家火锅店,要不咱们直接去堵人?”
傍晚,火锅店门口霓虹灯闪烁,蒸腾的热气裹着麻辣香味扑面而来。渠成顺带着众人刚进门,就看见张先生正翘着二郎腿,和几个朋友推杯换盏。
“张先生,聊两句?” 渠成顺语气平静,眼神却如鹰隼般锐利。
张先生脸色骤变,酒杯重重砸在桌上:“聊什么?我不认识你们!”
周万发掏出手机,调出《民法典》相关条文:“根据第 668 条,你们的口头借款合同虽然有效,但第 680 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现在我们有理由怀疑,你涉嫌非法借贷。”
“空口无凭!” 张先生涨红着脸,“我根本没借过他钱!”
就在僵持不下时,方梅带着摄像师突然出现,镜头的红光在张先生脸上扫过:“听说您和朋友有经济纠纷?我们晨报想做一期民间借贷普法专题……”
这句话像一记重锤,张先生的气势瞬间弱了下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对峙,他终于松口答应协商,但坚持称只借了 5 万,且没有利息约定。
回到服务中心,众人连夜帮小华整理证据。周万全从他手机里翻出一段模糊的语音,是借款当晚两人的通话,虽然背景音嘈杂,但隐约能听见 “8 万”“5 分利” 的字眼。张彩娇逐笔核对银行转账记录,终于找到一笔 8 万元的汇款,备注栏写着 “生意周转”。
“这些证据还不够。” 渠成顺盯着电脑屏幕,“得让张先生亲口承认借款事实和金额。” 他掏出手机,打开录音功能,“小华,你再给张先生打个电话,尽量引导他多说。”
电话接通后,小华的声音在颤抖:“张哥,咱们好歹朋友一场,你就把钱还了吧……”
“没钱!” 张先生的声音从手机里炸开,“当初说好了是帮忙,又不是借!”
“可当时明明说好了 8 万,月息 5 分……”
“那是你自己说的!我什么时候答应了?”
这段对话被完整录下,成为关键证据。一周后,在法院调解室,渠成顺逐条分析证据,援引《民法典》条文:“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转账记录、录音和双方陈述,足以证明借款事实。不过,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我们自愿放弃。”
张先生面如土色,在法律和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借款 8 万元的事实。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在一个月内归还 8 万元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走出法院时,夕阳把众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小华红着眼眶,挨个和法律服务中心的成员握手:“要不是你们,我这钱怕是打水漂了。以后借钱,说什么也得签合同!”
方梅的报道《酒桌上的承诺靠谱吗?》很快见报,用小华的案例详细解读了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文章末尾写道:“口头约定虽有法律效力,但在复杂的现实纠纷中,书面合同才是维护权益的坚实盾牌。”
这起案件后,法律服务中心专门开设了 “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日”。每周三,周万发都会戴着老花镜,耐心解答每一个咨询者的问题,他的法律笔记上,又多了许多关于借贷纠纷的新案例和注解。而在青山县的大街小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在人情与法律之间,一份白纸黑字的合同,才是对双方最大的尊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