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淫棍啊!
胡狼儿内心暗暗鄙视了大祭司一句。
他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与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子屈指可数,与红娘子在燕山的那一晚,是身心俱醉的情之所至;与陆嫣在草原的那一夜,则是形势所迫下的血气失控与复杂纠葛。
仅是这两段情缘已让他时常感到剪不断理还乱,更何况还与皇城司的汪凝翠、金丝雀部的黛绮丝有着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牵扯。
一想到再添上一个身份特殊、性格难测的尔那茜,胡狼儿便感到一阵头皮发麻,后怕不已。
他忽然想起一句不知从何处听来的话:男人若是太过优秀,似乎就容易成为各色女子眼中的猎物。
此念一生,更是坚定了胡狼儿的决心。对于尔那茜,他决定敬谢不敏。
眼见胡狼儿态度坚决,再次摇头拒绝,大祭司眼中那最后一丝希冀的光芒也渐渐黯淡下去:“果然,你和我师父一样,骨子里是痴情种,心里恐怕一辈子也只能装下一个人。那个叫红娘子的小女娃,当真是好福气。只是若你执意如此,事情就难办了”
他颓然地向后靠去,仿佛所有的精力都已耗尽,声音变得缥缈:“也罢,看来我这把老骨头,还得再硬撑个两三年。你好好想想吧。若我死了,北蛮铁骑南下之势,将再无任何人、任何力量能够阻挡。”
胡狼儿沉吟片刻,忽然开口:“我们或许可以换个法子,未必一定要采用联姻这等略显陈旧的手段。”
“我胡狼儿从来不怕麻烦,只怕做违背本心、有愧良知之事。我可以答应考虑接替您的位置,但不必以与王庭联姻为前提。例如,我以‘附离’之身份,公开拜您为师,您再将位置传于弟子,岂非顺理成章?您看此法是否可行?”
大祭司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幽幽发问:“你知道,我最羡慕你们李朝人什么吗?”
“还请大祭司明示。”
“便是你们懂得变通之道。”大祭司的语气中带着几分羡慕,几分自嘲,“此路不通,便立刻思索能否绕路而行,或者另辟蹊径。不像我们草原上的族人,心思直来直去,信仰也往往如此极端。”
大祭司说着说着,情绪又变得低落起来:“他们若相信你是附离,便会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甘愿为你付出一切;可一旦发现你这个附离是假的,也会立刻翻脸无情,恨不得将你五马分尸,唉,我这些可爱、可叹又愚直固执的族人啊”
胡狼儿听出了他的话外之音:“所以,大祭司的意思是,收我为徒再传位的方法,同样行不通?”
“自然行不通。”大祭司很肯定,“他们不会接受一个李朝人成为精神领袖,除非你通过婚姻,真正变成‘自己人’,成为黄金家族名正言顺的女婿。这是草原千百年来的规矩,非一人之力所能轻易扭转。”
胡狼儿双手一摊,表示自己已然技穷,再无他法。
“此事暂且搁下,容后再议吧。”大祭司也不再强逼,转而提醒道,“今晚的宴会,你可准备好了?赫连啜那小子,必定为你准备了无数的惊喜。我倒是很期待,你能如何应对,好好灭一灭他的威风。当然,我是绝不会出手帮你的。”
胡狼儿深吸一口气,紧咬牙关:“任他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这位大汗,总不至于直接在宴席上埋伏五百刀斧手吧?”
北地的夜晚来得迅疾而深沉,墨蓝色的天幕很快便笼罩了辽阔的草原,星辰稀疏,微风袭人。
莫德利亲自前来相邀,请胡狼儿与宗云等人前去赴宴。身为使者的胡狼儿自然没有理由推辞,但宗云却以需整顿军务、严明纪律,避免麾下踏白军将士与金狼卫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由,婉言谢绝了莫德利的邀请。
莫德利对此似乎毫不在意,他的目标本就是胡狼儿。
于是,他与宗云例行公事般地客套了几句后,便与胡狼儿一同动身,前往王庭大帐。
从踏白军驻扎的营区到赫连啜的金顶王帐,纵是骑马,也需近两柱香的时间。
胡狼儿难得有闲,默然骑行于莫德利身侧,暗自观察着夜色下的北蛮王庭。
与金丝雀部那种洋溢着生活气息的热闹喧嚣不同,这里的夜晚笼罩着一种截然不同的氛围,不时有精锐的游骑兵举着火把,如同幽灵般在纵横交错的帐区间快速穿梭巡弋。
他们仿佛无形的针线,将散落于大地上的无数毡帐如同珍珠般串联、分割开来。胡狼儿亲眼见到几名喝得醉醺醺的牧民,被疾驰而过的游骑毫不留情地用马鞭抽打,惨叫声和求饶声在寂静的夜空中显得格外刺耳,随后便是死寂般的沉默,只有牧民连滚爬带躲回自家帐篷的窸窣声。
整个王庭部落,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肃杀与诡异的安静。
“此乃效仿你们李朝国都长庆城的规划布局,”莫德利自豪地向胡狼儿介绍着,语气中带着炫耀,“利用这些游骑巡夜,将整个庞大的部落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片区。未经大汗特许,任何人胆敢跨区域流窜,这些游骑有权当场格杀勿论。方才那几个醉鬼,幸而只是在自家片区附近晃荡,故而只挨了一顿鞭子,已算他们命大。”
“我想,这‘划片而治’的精妙法子,定是出自国师您的手笔吧?”
“呵呵,使者好眼力。”莫德利得意地捋着自己修剪整齐的胡须,并未否认,“我曾有幸在长庆游学数年,后来甚至担任过长庆城的府库管理小吏,对其城市治理体系可谓了然于胸。不得不承认,长庆城的规划确实是千年智慧的结晶,我这点手段,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略加模仿罢了。”
“原来国师大人还有这般经历,失敬失敬。”胡狼儿拱手,语气听不出太多情绪,“说来惭愧,我虽身为李朝子民,却至今未曾有机会一睹长庆风采。”
莫德利闻言,却是默然片刻,语气变得有些复杂难明:“长庆,那并非我等这般人物适宜久居之地。能不去,还是别去的好。”
莫德利似乎不愿在这个话题上深入,迅速话锋一转,状似随意地问道:“下午时分,大祭司特意邀你前去,所为何事?”
“喝茶。”
胡狼儿回答得干脆利落,坦诚无比。
“嗯?”
莫德利的眉头瞬间拧紧,几乎快扭成一股麻绳。他紧紧盯着胡狼儿那双看起来无比真诚、找不到一丝作伪痕迹的眼睛,语气里充满了难以置信,“大祭司兴师动众地请你过去,就只是为了喝茶?你们之间,究竟谈了些什么?”
胡狼儿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坦诚,他甚至觉得,在莫德利这等人物面前,唯有极致的“真诚”方能应对其万千狐疑:“千真万确。大祭司说他很是欣赏我,执意要将他的大祭司之位传给我。对了,他还说,要让尔那茜女祭司嫁给我,以示诚意。”
莫德利眼神中的戏谑与不信任几乎要满溢出来。
“怎么,国师您不信?”胡狼儿读懂了对方眼神中的含义,他甚至抬起手,做出指天发誓的姿态,表情更加“诚恳”,“真的,我敢对天发誓,大祭司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还特意告诉我,尔那茜乃是雌雄同体,故而我才果断拒绝了接任大祭司的建议。此事太过惊世骇俗,我也觉得难以置信。”
“胡狼儿——”
莫德利的声音里充满了一种无可奈何的疲惫,他揉了揉眉心,仿佛在忍受一个孩子的胡言乱语:“你我皆是明白人。你实在没有必要编造如此一个拙劣到近乎荒唐的谎言来搪塞于我。这并无意义。”
“唉……”胡狼儿放下手,一脸无奈,“我就知道,这种事情,说出来绝不会有人相信。”